公司在2006年7月通过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9294.7631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 目(含 金承诺 投资总 末承诺 投入金 末累计 额与承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 到 否发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购买公司所在工业园区的土地26亩,预计投资2080万元,计划在购置土地上投资1508万元建造生产厂房。由于国家实施的宏观调控和政府相关规划变动,公司所在工业园区的工业土地存在规划调整的预期,因此公司未能按照计划购置项目用地,也未能进行相应的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进度较慢。
2、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公司在未能落实购置土地的前提下,经过对生产工序和场地使用进行了优化和调整,腾出部分楼层改建后进行传感器生产基地的建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设;目前电子束焊机、储能焊机、芯片点胶贴片机、DHI标准器、温度补偿箱等高精度设备已经完成安装、调试,并生产出小批量传感器样品进行测试;将来大批量生产后,生产线中的瓶颈工序及环节还需要添置设备,目前上述设备采购尚未进行。预计2008-2009年还需支出设备投资800万元,项目用流动资金1200万元左右。
3、水处理系统集成项目的市场情况近两年与公司前期调研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由于土地问题尚未解决,因此继续按照原有计划实施存在较大困难;
为了提高项目实施成功的把握性,使该项目在更高的起点上实施,公司目前正在与一些潜在的合作者进行接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水处理系统集成项目不排除未来该项目的实施内容和方式可能会发生变化。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项目424.02万元,审计机构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万会业字(2007)第40号《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预先投入金额进行了专项审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07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募集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运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出具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运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同意实施。
2007年3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运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笔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7年3月8日到2007年9月7日止。2007年3月8日和3月28日,公司分别从交通银行和上海浦发银行的募用闲置募集资金 集资金专户划出1000万元和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7年9月5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向募集资金专户按期归还3,000万元。
2007年8月31日,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运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笔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7年9月10日到2008年3月9日止。
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该报告关于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1) 一致选举李彧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刘罕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
(3)一致同意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梁怀喜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李程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聘任陆春亮先生担任公司制造总监,聘任俞世新先生担任财务总监。
(6)《关于投资建设“高精度智能压力变送器产业化项目”的议案》6、2007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8、2007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6年度每股分配0.05元现金(含税),公司于2007年4月24日实施完毕。
2、根据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续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7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新一届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工作细则,领导公司审计部开展工作,先后对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0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内部审计。此次2007年报审计工作中,在2008年1月20日,以书面方式与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就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进行了协商,确定了最终时间进度;审计过程中,分别于2008年2月14日、2008年2月1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督促审计会计师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2008年1月20日,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了书面审阅意见;2008年2月20日,在万隆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以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当面沟通,在听取会计师相关审计工作介绍以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又一次审议,并形成决议提交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万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线年度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年度审计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了解分析公司薪酬制度、政策的基础上,制订了《200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方案》,从而形成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制度设计,引导管理层注重公司短期业绩和未来的长期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实现税后利润8,135,012.64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813,501.2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376,072.58元。本次拟每股分配0.05元现金(含税),共计分配3,118,442.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8,257,630.58元结转下年度。
1、2007年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07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孙宜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
3、2007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07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07年9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报告的议案》。
6、2007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07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对2007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中,“5万台传感器生产基地项目”按计划实施,除土地、厂房等建设项目外与承诺投入基本一致;“水处理系统集成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22.1万元,监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或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的事项;公司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及参股金融企业股权的情况。
六、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有对外担保事项。
1、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2007年2月28日,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万会业字(2008)第195号《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报告。全文如下:
我们审计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泰股份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08年2月28日出具了万会业字[2008]第19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威尔泰股份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按照证监发[2003]56号文的执行并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威尔泰股份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在实施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威尔泰股份公司编制的情况表出具专项说明。我们除了对威尔泰股份公司实施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和往来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我们对《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所载资料与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
为了更好地理解2007年度威尔泰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情况,后附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认线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7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且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和租赁公司资产的重大事项。
4、2006年1月23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人民币综合贷款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以公司位于上海市虹中路263号的厂房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厦门国际银行给予公司人民币4000万元的贷款额度。
1、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沈雯承诺在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设立从事与威尔泰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沈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所指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报告期内,未发生股份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回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况。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于2007年6月15日,就上市公司治理情况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书》,公司已经按照整改通知要求进行了整改。
2007/01/20 2007-001 关于收到国家科技部“863”计划课题专项经费的公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2007/11/30 2007-041 关于“高精度智能压力变送器产业化项目”列入重大 同上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泰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认为,威尔泰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威尔泰股份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上海威尔泰仪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00年12月28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体改审(2000)053号文批准,同意上海威尔泰仪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3,326万元。2000年12月28日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长会师报字(2000)第20396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01年股东大会决议和沪府体改批字(2002)第037号批复,本公司以2001年末总股本3,32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红股1.6股,股本增至3,858.16万股,此次增资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长会师报字(2002)第21515号验资报告。根据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沪府体改批字(2003)第020号批复,本公司以2002年末总股本3,858.1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红股1.5股,股本增至4,436.884万股,此次增资经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万会业字(2003)第92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2006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2006〕34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6.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492,369.00元,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47,631.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00.00元,资本溢价为人民币74,947,631.00元。业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万会业字(2006)第69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368,840.00元。本公司于2007年 4月18 日换领了注册号为企股沪总字第035803号(市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仪表仪器,传感器的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设备成套,电气成套,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年度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财会[2007]14号)等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中进行了追溯调整。在编制假定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备考信息时,系假定比较期初2006年1月1日开始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第1号至37号,以上述可比照期初资产负债表为起点,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之外的不需要追溯调整的事项模拟调整编制的。本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对比披露表、新旧会计准则净利润差异调节表与假定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备考信息列示如下(减少按“-”号列示):
注1:2007年年报披露的期初股东权益与2006年度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披露的股东权益差额40,557.86元,原因为2006以前年度合并报表内部利润抵销影响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3)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及其规定,将所得税会计核算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追溯调增200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232,125.33元,调增2006年年末未分配利润312,254.17元;追溯调增2005年年末盈余公积37,193.32元,调增2006年年末盈余公积42,526.58元;同时调增2005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314,222.89元,调增2006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287,887.32元。
(4)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将原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及转回合并时补提的子公司盈余公积母公司享有部分。追溯调增2005年末未分配利润2,366,027.84元,调增2006年末未分配利润1,698,099.12 元;追溯调减2005年年末盈余公积2,366,027.84元,调减2006年年末盈余公积1,698,099.12元。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时,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为记帐本位币;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