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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网友举报固始县偷吸河沙严重现已行政拘留22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6 08:50:47    浏览次数:17
导读

  人民网北京6月11日电 (李政杰)“三河尖乡近几年都存在吸沙船偷吸河沙问题,为了扩大吸沙面,有些河边良田也被买走,导致良田被破坏,耕地无法继续。”近日,一名网友给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留言称,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处理。  对此,固始县委督查室作出回复表示,固始县政府成立了河砂综合治理整顿工作指挥部,对河道采

  人民网北京6月11日电 (李政杰)“三河尖乡近几年都存在吸沙船偷吸河沙问题,为了扩大吸沙面,有些河边良田也被买走,导致良田被破坏,耕地无法继续。”近日,一名网友给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留言称,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处理。

  对此,固始县委督查室作出回复表示,固始县政府成立了河砂综合治理整顿工作指挥部,对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并对淮河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了持续打击。累计摧毁采砂船只180余条,动力机械2200余台,行政拘留22人。

  尊敬的郭书记您好: 非常抱歉占用您宝贵的工作时间向您诉求我们的心声 我是焦作市武陟县北郭乡方陵村人。 2012年2月17日,我承包了大约30多亩沙坑,并与村委签了5年正式合同。 2012年3月,谢XX偷走了我沙场上价值几百元的东西,并在以后的7个多月中把我的沙公然拉走卖掉。我多次报警毫无结果,致使我损失几万元。 2013年11月,王X福、王X兴未经我同意,多次偷沙卖沙,并且非法用采沙船采沙,造成河底加深,导致本村两名儿童淹死,还拒不认账,分文不赔。 2013年12月13日,王X福、谢XX和王X兴非让我交出沙坑,并扬言“如不交出沙坑就打死你”,并叫老大“公安交警李XX”带来黑社会20多人,当着公安干警的面,对我进行了殴打、辱骂,结果他把我的脚趾打断,派出所结合法医作弊,我骨断筋伤,竟说我无伤。 此后,在我的沙坑中,王X兴仍然偷卖沙,并用铲车铲我六米多远,在我报警后,北郭乡派出所非但不追究偷沙打人者,反而把我拘留了5天。 更厉害的是,王X福为了报复我,夜闯民宅,进我家中对我和我的母亲进行殴打辱骂,导致我母亲生病卧床不起几个月,最终含冤离开人世,并扬言“告到中央也不行”。 2015年,王平福强行扣住我的三轮车长达5天之久,我多次报警,北郭乡派出所却说此案不属于公案受案范围,我所不予受理查处。(有证明)后来我又到焦作督查大队和焦作纪检反映。 已经三年了,我承包的沙坑至今仍无法经营,给我造成了十几万的经济损失,乡政府、公安局都解决不了,这事到底归谁管?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武陟县委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反映问题及调查情况 1、关于王某反映2012年3月,谢某把沙场的沙公然拉走卖掉等问题。 经查,由于王某承包的沙场合同上有一条是本村村民盖房用沙时,向承包人缴纳80元沙钱,可以免费用沙。在谢某家盖房时,王某组织工人拉沙给谢某垫宅基地,谢某连同拉沙费用和应缴纳的80元共两千余元一并交给了王某。后因谢某的宅基地还需要继续用沙,谢某自己去拉沙时,遭到王某阻拦,其要求谢某再缴纳80元沙钱,谢某以一段宅基地就交一次钱为由,拒绝缴纳并强行拉沙,并非拉走卖掉。 2、关于王某反映2013年11月,王某甲、王某乙多次偷沙卖沙,并且非法用采沙船采沙,造成河底加深,导致本村两名儿童淹死有关问题。 经查,2013年12月25日,县河务二局取缔了包括王某在内的所有非法采沙点。2014年暑期,方陵村两名少年在该沙场附近溺水身亡,但与采沙无直接关系。 3、关于王某反映2013年12月13日,王某甲、谢某和王某乙等20多人,对其进行殴打、辱骂有关问题。 经查,2012年12月,王某将沙场转包给马某,后马某又转包给王某甲、王某乙,因转包合同到期后,王某甲和王某乙采的沙未卖完,王某甲和王某乙在卖这部分沙时,遭到王某的阻拦,双方多次发生冲突。2013年12月13日,王某甲等人卖沙时,王某拦车不让走。随后,谢某等将王某拽至路边,致使王某脚趾受伤,经鉴定不构成轻伤,北郭乡派出所给予谢某等罚款500元的处罚。 4、关于王某反映王某乙偷卖其沙,并用铲车将其推行六米多远,报警后,北郭乡派出所不追究偷沙打人者,反而把其拘留5天有关问题。 经查,2014年2月20日,王某乙在沙场卖沙时,遭到王某阻拦,两人发生争吵后引起打架,王某乙朝王某头部打了一拳,王某将王某乙所开的铲车侧玻璃砸碎。因双方协商不成,北郭乡派出所给予王某损毁公私财物行政拘留五日、殴打他人的王某乙罚款200元。 5、关于王某反映王某甲为了报复自己,夜闯民宅,进家中对其及母亲进行殴打辱骂有关问题。 经查,2014年4月17日22时许,王某甲到王某家沟通协商沙场事宜,双方发生争吵,王某甲对王某进行了殴打。后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王某甲赔偿王某500元医疗费,王某不再追究王某甲的一切法律责任。 6、关于王某反映2015年,王某甲强行扣留其三轮车长达5天之久,在其报警后,北郭乡派出所却不受理问题。 经查,2014年9月16日,经县公安局、北郭乡政府、乡派出所协调,王某甲、王某乙同意将沙场归还王某,因沙场出路占用王某甲家耕地,王某甲及其家人阻拦沙场进出车辆。2015年,因王某家中盖房不能正常用沙,其多次报警,派出所多次协调让王某将沙拉走,最后一次王某甲拦住王某的拉沙三轮车不让其过,乡派出所出警后经和王某甲协商,王某甲愿意让三轮车开走,但王某需保证以后不再走这段路。王某不同意,将三轮车停在路边后离开。经乡派出所做工作,五天后,王某甲让王某将三轮车开走。 二、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经市、县公安部门审查,认定以上案件的处理符合法律程序。下一步,我县将督促北郭乡派出所、乡民调中心对王某反映的沙场出路问题进行调解,并成立稳控小组,进一步落实稳控责任。

  领导你好,我是周口市商水县郝岗乡前沈村村民,我们那里跟前沈村一个大队,我们村名叫停城,我们村一直以来都没有修路,邻村都走上了柏油路,水泥路。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从2012年几月我记不得了,村里说要修路,然后村里把我们村西边河提边的耕地回收走,然后承包给了个人,大概有几十亩地,每家每户都有,当时说13年就修路,但是拖到现在一直没修,地还是别人种着,我们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助,村里有人反映过这事一直没人处理。望领导给与解决

  网友您好: 经调查,商水县郝岗乡前沈村还有2个自然村没有进行道路硬化。目前,该乡党委、政府正在积极与县发改委、县交通局沟通,争取及早把前停城、后停城道路硬化,解决两个自然村及周边群众出行难问题。 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和建议,可以向商水县郝岗乡政府咨询。电线

  尊敬的郭书记: 您好!我们是周口市商水县公会家属楼居民,特向您反映鑫桂园饭店噪音和烟道扰民的问题。 商水鑫桂园饭店位于商水健康路公会老家属楼楼下。由于该饭店的排风机和烟道没有采取任何隔音措施,风机和烟道发出的振动噪音使人烦躁难忍,居民夜间根本无法入眠,饭店排出的油烟气味难闻,住户窗户都不敢开,严重干扰我们邻近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直接威胁着居民的身心健康。 我们居民本着协商的态度,曾多次向鑫桂圆饭店老板张震反映,但他态度傲慢,言行狂妄,对反映情况置之不理,扬言爱上哪告上哪告,有本事关我的店。 强烈建议:相关部门拆除其风机和烟道,还群众一片安宁的生活环境。 恳请领导责成相关部门严格秉公执法,尽快调查处理此事,还居民一片宁静。

  网友您好: 经调查,经查,鑫桂园饭店 4月30日开业,每当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7时至21时30分,厨房间外排气风机运转产生噪音。 调查人员本着让双方尽可能满意,特意征求你本人意见。饭店负责人现已找好加工厂,让厨房间窗户安装成双层隔音玻璃。尽快使各种环境污染达标。 如果你还有这方面的线索和证据,可以向商水县环保局举报。电线。

  该乡近几年都存在吸沙船偷吸河沙问题,为了扩大吸沙面,有些河边良田也被买走,导致良田被破坏,耕地无法继续。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固始县水利局、三河尖镇联合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固始县政府成立了河砂综合治理整顿工作指挥部,对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并对淮河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了持续打击。累计摧毁采砂船只180余条,动力机械2200余台,行政拘留22人。2014年,县指挥部从公安、水利等部门抽调20名专职人员,在固始县三河尖镇及阜南县杨台处设立监管点,并与安徽阜南县、霍邱县密切合作,淮河非法采砂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年,我县组织水利局、国土局、公安局、三河尖镇、河道管理段等相关执法部门进行集中整治10余次,取得了一定成效。由于受夜间执法难度大、界河执法困难等客观条件制约,仍有非法分子盗采、偷吸河砂行为发生,导致一些可耕滩地因偷采出现崩塌。网友反映的非法买卖河边良田问题建议提供更为准确的信息,以便依法查处。 感谢您对固始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郭书记,您好,我是周口市扶沟县白潭镇后营村的一名村民,作为周口市的边缘地带,难道真的要成为三不管地带么,原来国家提倡的村村通要修公路,可结果呢,别的村子都修完了自来水也用上了,而我们这里呢,路还是原来的土路,一下雨就出行困难,自来水也没有用上,难道我们这里是真的没有人管么,真心希望领导能关注此事

  网友您好: 经调查,该村村委正在向上级部门协调政策性资金进行修建道路,扶沟县水利局今年6月份将对自来水安装工程进行招标,之后,可对后营村实施安装。 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和建议,可以向扶沟县白潭镇政府咨询。电话。

  郭书记好,我父亲任永安,母亲柴秀梅,都已60多岁,是周口电线厂下岗职工,多年来一直在周口租房居住,我父亲有很严重的冠心病,每天都不能断药,现在我母亲突发脑出血,肢体瘫痪,没人敢再租房给我们(怕我母亲病重死在出租房内),喜闻国家为困难下岗职工建设保障房,我与父亲去川汇区政府去问保障房,川汇区政府让我们去陈州办事处问,陈州办事处却让我们去川汇区政府问,还有个别领导2014年底告诉我们让我们过完2015年春节就准备材料,说有房,但过完了春节,却又告诉我们没房,不知道他哪句话才是真话,川汇区城建办领导对我说,你想去哪告就去哪告,反正就是没房。请问郭书记,在政府没有关系,没给他们送礼,就要被踢皮球吗?没人没钱,没后台的困难下岗职工就没有资格享受国家惠民政策吗?希望郭书记在百忙之中了解下情况,尽快给我们落实保障房政策,衷心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网友您好: 经调查,因川汇区廉租住房已于2014年底分配完毕,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可以申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川汇区城建办已为你发放一套廉租住房及补贴审批表,讲明申办程序和手续,并附联系电话便于沟通。 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和建议,可以向川汇区城建办咨询。电话。

  西华县经济适用房 山水家园的房价:二至十层的价格是1933.05元/平方米,物业管理费0.65元/平方米加上电梯费15元/月。这些价格制定合理吗?

  网友您好: 请你把所反映的问题再详细一些,要有具体人具体事,所留联系电话能联系通的,以便于我们调查处理。

  你好,我是长垣县恼里镇一农村村民,现在由于老房子太久无法居住了,该要在宅基地上新建房子了,可是由于加宽修建公路(恼里村到高章士村这条路线),占用了我家部分宅基地,导致现在宅基地太小盖不下房子,也询问村领导、镇领导能否划给块新宅基地,领导们回复“上边”不批复新宅基地。郭书记您给解决下吧,宅基地小盖不下房子,又不批建新宅基地,实在没法让我们平头百姓过了,我们天天住在危房里时刻担惊受怕啊。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恼里镇前文户村人王某,男,现年59岁。2013年修建串滩公路时王某部分宅基地被占用,现宅基地北头东西宽9.4米,南头东西宽9米,南北长22米,面积206平方米(约0.3亩)。被占用的宅基地和拆除的房屋均已赔偿到位。 根据相关政策,农村宅基地规划面积为每户0.25亩,王某的宅基地面积高于规划面积,且我县早已停止划批新的宅基地,反映人可以在现有宅基地翻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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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固始房价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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