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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这些禁毒法律法规你必须知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8 03:25:04    浏览次数:25
导读

  毒品,就像一颗糖衣炸弹,它会在你最幸福的时候,将你一步步推入深渊!因此小编收集了很多关于禁毒的法律法规,是时候让大家了解一下了!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

  毒品,就像一颗糖衣炸弹,它会在你最幸福的时候,将你一步步推入深渊!因此小编收集了很多关于禁毒的法律法规,是时候让大家了解一下了!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制、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品和精神药物、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1.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1)走私鸦片1000克以上的、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走私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鸦片不满2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贩卖、运输、制造鸦片、、甲基苯丙胺、吗啡、或者其他毒品,违反国家禁毒管制的行为。

  (1)依照《刑法》第347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挽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处刑、拘役或者管理,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348条之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照《刑法》第349条的规定,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于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三氯甲烷或其他经常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国(边)境,数量较大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350条之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该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同一规定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或予以罚款。

  1.所谓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管理法规,非法买卖醋酸酐、、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经常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剂,数量较大的行为。

  (1)依照《刑法》第350条之规定,犯买卖制毒物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该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同一规定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或予以罚款。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中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分类: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私自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行为。

  本罪是指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以引诱、教唆、欺骗为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为其进行窝藏或者帮助掩盖其罪行,以逃避刑罚处罚的行为。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的住房或者其他场所,召集、收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非法提供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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