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最近,为贯彻“人才强市”战略,缓解企业“招人难”和“留人难”,加大“抢人才”力度,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出台了《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台人社发〔2018〕60号)(以下简称《办法》),再一次提高了就业创业补贴标准,来我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最高能享受每月1620元的见习补贴。
“只要是在经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里见习的高校毕业生,都能申请见习补贴。”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处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往年的标准是,每个月给予大学生最低工资50%的补贴,对被评为台州市级(含台州市级)以上见习示范基地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比例可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60%。按照温岭每个月1800元的最低工资算,在见习基地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每个月光见习补贴就有900元。2016年,我市有228位大学生申报了这个补贴,共领取见习补贴92.55万元;去年,我市又有92位大学生申请了补贴,领取补贴49.58万元。
“如今,我市已有见习基地23家,比如新界、利欧、瑞人堂等。从2009年至今,我市共有743人领到了见习补贴,共计300.84万元。”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我市将再扩增几家见习基地。根据《办法》规定,以后补贴标准将提高到60%,也就是每个月见习补贴1080元,增加了将近200元。此外,被评为台州市级和省级以上见习示范基地的,见习补贴可分别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和80%。“如今,我市有包括瑞人堂在内的台州市级见习基地4家,而浙江瑞人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则是我市唯一一家省级见习示范基地,也就是说,在瑞人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每个月能拿到将近1500元的见习补贴。”该负责人表示。
不仅如此,对见习基地(含见习示范基地)见习留用率达到50%以上、留用人数5人以上,且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见习补贴比例再提高10%,也就是说,见习单位最高可以拿到90%的补贴。
浙江省规定的就业见习人员范围是“毕业1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我市以往的规定是“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法》将范围扩大为“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也就是说,原先在校的大四学生上半学期是不属于享受对象范围的,现在从大四开始到毕业2年内,都属于享受对象,可以跟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这位负责人说。
他介绍,除了见习补贴,《办法》还规定,在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按照规定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额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或者经批准参加的工伤保险。“我们以前是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加工伤保险的,目前我市已经上报省里审批,经过批准后,见习人员就能拿到全额工伤保险费补贴;如果是缴纳商业保险费的,最高可以申领150元的补贴。两项保险补贴只能选择一项申领。”
记者了解到,为了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我市对在本地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也提高了就业补贴。补贴额度从大专毕业生250元/月、本科生35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00元/月,提高到大专毕业生350元/月、本科生45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600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