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鹏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协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参加民生银行直销银行推出的“基金通”版块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限于民生直销银行“基金通”平台销售系统申购基金的投资者,在民生银行柜台、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购买的投资者不参与此次活动。
自2016年5月17日起,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平台销售系统申购上述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民生银行活动公告为准。
1、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民生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民生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民生银行所有,且其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民生银行。
2、该活动通过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平台销售系统开展,民生银行柜台、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其它渠道不参与活动。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已于201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二十二次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十三次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与2016年3月26日、201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文汇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将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9:30~16:00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线、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近江苏路口)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公司”或“甲方”)与ARCON-SUNMARK A/S (丹麦一家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阿康桑马克”或“乙方”)拟共同出资在北京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日出东方认缴出资额2750万元,占股55%。合资公司将专注于开发中国市场的跨季节性蓄热、采暖大型太阳能热力工程及系统。
●阿康桑马克主要从事应用于大型太阳能热力设施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包括太阳能集热器、管线等零部件)的生产、设计、营销,其业务主要集中于欧洲和美洲(包括北美、中美和南美)市场,此次合资合作是日出东方实施国际化战略迈出的重要一步。
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在于共同开发中国市场的跨季节性蓄热、采暖大型太阳能热力工程及系统。合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在区域内进口、营销、供应、安装、组装阿康桑马克本土市场生产、销售的用于地区供热与工业制热的跨季节性蓄热、采暖大型太阳能热力工程及系统并提供相关服务。
日出东方是全球著名太阳能热利用企业之一,主要为中国市场提供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力系统、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空调和空气源应用产品,以及产品研发设计等技术服务。
阿康桑马克从事应用于大型太阳能热力设施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包括太阳能集热器、管线等零部件)的生产、设计、营销和销售,其业务主要集中于欧洲和美洲(包括北美、中美和南美)市场。
合资公司董事人数5名,其中3名由日出东方委派,另外2名由阿康桑马克委派。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日出东方委派,副董事长由阿康桑马克委派。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若其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日出东方此次拟与阿康桑马克成立合资公司,系公司在推进公司新能源业务及实施国际化战略迈出的重要一步。此次合作,可以充分利用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技术及渠道优势,就相关产品进行深入合作与开发,从而丰富公司现有产品结构,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合资合作协议处于协商阶段,尚未正式签署,公司将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在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7.72元/股调整为7.71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在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作调整,即仍为24,600万股。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7.72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4,600万股,募集资金的总额为不超过190,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对发行数量、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定以现有总股本854,532,200股作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6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5,127,193.2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由7.72元/股调整为7.71元/股,具体调整方法为: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股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7.72元/股-0.006元/股)/(1+0)=7.71元/股。
由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幅度较小,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不作调整,仍为24,600万股。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5月17日起新增委托兴业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7)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52,C类000253);
(12)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422,C类001423);
(14)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361);
(17)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065,C类002066);
本次新增开通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0116)和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在兴业银行的基金转换业务。
注: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通同一基金A/C类基金份额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其他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兴业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兴业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可以与兴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兴业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5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截止时间另行公告,具体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1、活动期间,我公司上述基金参加兴业银行开展的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上述基金享有费率优惠。具体各基金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兴业银行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活动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9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6,212,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16年5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六、咨询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