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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60万就没事了?总是上演“扇贝不见”闹剧的獐子岛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3 09:53:09    浏览次数:11
导读

  9月1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早在今年6月15日,证监会就已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其中,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

  9月1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早在今年6月15日,证监会就已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其中,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这已是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前证监会所依法能作出的最高处罚。

  早在2014年,獐子岛就曾突然公告称,公司进行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发现存货异常,公司因此第三季度亏损7.63亿,而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北黄海异常冷水团导致扇贝“跑路”。2016年,獐子岛又利用公司营业成本核算与采捕面积直接挂钩的特点,随意记录采捕海域,在营业成本上做文章,进行业绩操纵。

  证监会此前曾查明,2016年,獐子岛公司通过少报扇贝采捕海域面积13.93万亩,少计营业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式,虚增了当年利润1.3亿元。2017年,獐子岛又以扇贝死亡为由,将以前年度已采捕完毕未结转成本的虚假库存一次性核销,造成2017年利润虚减。

  2018年,獐子岛表示,降水减少导致扇贝的饵料生物数量下降,养殖规模的大幅扩张更加剧了饵料短缺,再加上高温导致虾夷扇贝摄食效率下降,造成扇贝瘦弱进一步加剧。长期累积效应导致扇贝死亡。2017年,该公司亏损7.23亿元。

  2019年4月,獐子岛在一季报中表示,当期公司亏损4314万元,理由依然是“底播虾夷扇贝受灾”。

  2020年在獐子岛举行的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其董事长吴厚刚又将业绩亏损的原因甩向了扇贝。他表示:“国家部局组织的专家调研组认为,近期獐子岛底播虾夷扇贝大量损失,是海水温度变化、海域贝类养殖规模及密度过大、饵料生物缺乏、海底生态环境破坏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扇贝游走了,扇贝回来了,扇贝饿死了,扇贝这回水温不好,喝死了”。市场对獐子岛扇贝事件的戏称,已令公司名誉扫地。

  “獐子岛财务造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依法应予严惩”。证监会方面直言。

  经过调查,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獐子岛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证监会将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机关的案件侦办,坚决落实“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民事赔偿有机衔接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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