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的工运路线及《工会章程》、《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工会决定和教代会决议。
2.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深入教职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3.定期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工会委员和教代会职能作用,负责制定工会计划、总结和各项规章制度。收、管、用好工会经费。
7.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委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4.协助主席组织实施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会工作。
6.协助主席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大会决议、提案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1.负责女工委的全面工作。根据工会工作计划起草女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及总结,组织开展女工工作。
3.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作贡献。
5.组织开展有益于女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开展女工卫生健康检查,维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
1.负责学习型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委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4.经常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做好思想工作,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提交与此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或情况报告。
1.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教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身体健康情况,做好每两年一次的教职工体检工作,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4.认真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合理要求。
3.开辟和利用宣传阵地,承担教代会的舆论工作,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校网站提供工会工作的信息、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