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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快餐摊卫生多家不合格部分业主仍在营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4 10:42:27    浏览次数:4
导读

  5月19日,本报刊登了《莫因“快速”而丢了质量 个别商场快餐摊点卫生让人忧》的新闻报道。报道刊发后,不少市民通过本报热线、微信平台向记者反映他们在快餐摊点吃饭时遇到过的卫生问题。5月22日,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科的工作人员针对露天市场、东方购物商城、批发城三家有形市场内部的快餐摊点进行了检查和处

  5月19日,本报刊登了《莫因“快速”而丢了质量 个别商场快餐摊点卫生让人忧》的新闻报道。报道刊发后,不少市民通过本报热线、微信平台向记者反映他们在快餐摊点吃饭时遇到过的卫生问题。5月22日,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科的工作人员针对露天市场、东方购物商城、批发城三家有形市场内部的快餐摊点进行了检查和处理。

  检查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于21日已经进行了全天的检查,检查中这些快餐摊点没有一家使用正规的食品级餐具。“很多在商场里卖拌饭、冷面的快餐摊点用的都是普通塑料碗,外套一个白色塑料袋作为器皿;筷子都是一次性的,而且有些有包装,有些则没有;还有些餐点使用可清洗碗筷,但却没有消毒设施,这样也是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快餐摊点所用的餐具必须是达到食品级安全的餐具才可以。“经营者们使用的餐具必须全部是有检验合格报告单的食品级餐具。”检查中,批发城的一个摊点还在继续使用塑料碗外套塑料袋的方法给顾客盛放冷面,当工作人员问到为什么没有买食品级餐具时,这位老板从柜子底下拿出了一叠透明塑料碗。记者问老板为何不使用这样的碗筷,老板称“不明白怎么用”。经工作人员查看,这位老板买来的“食品级餐具”并没有QS标志,因此也不能使用。

  另外,除了碗筷、餐盘等出现不达标的情况,还有一些盛放半成品冷面、蔬菜、调料的塑料桶、盆、瓶也均未达标。工作人员表示,除了盛放非饮用水的塑料桶可以使用外,其余必须全部换成不锈钢制品。检查过程中,科区食药监工作人员要求这些快餐摊点的经营者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将餐具全部换成食品级餐具,没有消毒柜的必须马上安装并使用。

  22日上午,记者跟随科区食药监工作人员在批发城内检查时发现,两名女子在一个快餐摊点的狭小空间内吃着由塑料碗装盛的冷面,而在她们旁边就是一个没有遮挡,堆放杂物的“库房”。经营者告诉记者,每天产生的垃圾都由商场内的保洁员统一回收,而饮料瓶他们则会自己留下。“对于垃圾,我们要求经营者必须使用脚踏式垃圾桶且需保证严密性。”工作人员说。

  科区食药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东方购物、批发城的摊点大部分都有一个独立的屋子,这种摊点就需要他们做到“瓷砖到顶”。“普通的乳胶漆墙面,也就是白墙面非常容易掉落灰尘,特别不卫生,所以我们要求摊点必须在墙面铺设方便擦洗的瓷砖,而且瓷砖一定要到达房顶;如果没有办法贴瓷砖,也要贴上可擦洗材质的材料。”另外,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露天市场的摊点不多而且都是开放式,所以不要求他们贴瓷砖,但是地面卫生必须保证。

  通过检查记者发现,一些快餐摊点有食品级餐具,也有消毒柜,但是仍然被勒令停业整改,原因是经营者自身卫生意识不高。“健康证他们肯定有,如果没有,在最初经营时我们就不会允许。但是很多影响卫生的细节问题却是这些经营者最不重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摊点经营者多数存在的问题是不佩戴一次性手套操作;其次是没有完整的工作服。“一些经营者将各种调料碗、配料碗层层叠放,一个碗的碗底挨着另一个碗里的食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近几年摊点经营者的卫生意识有所提高,但是不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卫生整改的业主依然很多;而业主意识的提高,需要食药监工作人员和顾客一起监督,在保证饮食安全外,其实也是对经营者的一种负责。

  科区食药监副局长乔秀红告诉记者,在21日的检查中,工作人员已经对露天市场、批发城、东方购物商城的多家快餐摊点下发了整改通知,但是在22日的持续检查工作中,仍有部分业主没按照通知进行整改。“我们在下发整改通知时已明确告诉经营者,如不按要求整改我们会进行经济处罚,并且摊点将不再允许营业。而且21日下午我们还对这些业主进行了约谈,但是在检查中,仍然有业主不整改而继续营业,这样我们的工作人员只能在现场盯着他们,什么时候整改合格,什么时候再营业。”乔秀红表示,这次的检查只是针对有形市场内部的快餐摊点,以后检查将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对市场周边的小吃摊进行严查。

 
关键词: 快餐餐具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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