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申报工作,加快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参照《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659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要求,现广泛预征集优秀“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建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通知》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支持类别,结合我市海洋产业发展特色与优势,在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方面做好项目储备。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支持海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重点产业延伸链条、扩大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为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典型示范。
结合我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区域布局和资源优势,符合市、区产业发展规划,在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项目征集。
(一)在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为重点发展方向,重点征集产业链协同创新、产业孵化集聚创新项目,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
(二)征集的项目含新建或在建项目,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原则上国家批复实施方案后即可进入实施阶段。
(三)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协作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海洋相关产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项目实施地点在深圳市行政区域。
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5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将所编制项目建议书提交至深圳市海洋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