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陈晓珍 9月15日,乐居财经获悉,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物业)新增1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原告为金地物业,被告为赵某、梁某以及祝某,该案于9月11日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
据悉,金地物业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闫智广,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持股99%,东莞金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据查阅,金地物业涉及法律诉讼806起,涉及的民事案件包括服务合同纠纷、财产损害纠纷、物权保护纠纷等。
本月初,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了《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涉黑涉恶有关情况的通报》,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被通报处罚。

来自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据东莞住建局通报,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金地地产公司将道滘镇鼎峰香堤雅境(推广名:金地城南艺境)的架空层违规建设成办公用房,被部分业主投诉。金地地产罗某星召集霍某、李某等地产、物业主管人员,分别以喷油漆、敲碎车玻璃、扎车轮胎、殴打、语言胁迫等方式,对多名维权业主进行打击报复。该案终审共有7人分别被判处寻衅滋事罪。
(责任编辑:蒋柠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