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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8 01:30:44    浏览次数:6
导读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部门监管职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精神,坚持“依法根治、集中整治、长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以更加清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部门监管职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精神,坚持“依法根治、集中整治、长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以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凝心聚力抓好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综合整治,夯实全市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的基础,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按照市委市政府“彻底禁、禁彻底”的总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以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为重点的全市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开展综合整治,彻底取缔废旧物资非法回收、分拣、清洗、破碎、造粒等生产企业(加工户),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职责,对废旧物资回收、加工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户进行查处;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让全体人员认识到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理解、自觉支持,全力参与整治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废旧物资回收、加工无照经营户和已取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格超范围经营生产、加工的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逐户登记造册,建账入档。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辖区内废旧物资回收、加工无照经营户和已取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格超范围经营生产、加工的经营户进行现场处置和查处工作。

  市工商局在市废旧物资回收加工指挥部统一组织下,将牵头对全市各县、区及市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工商局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附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二)强化对下指导。市工商局要强化对各县、区及市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提供对无照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行为查处过程中法律、法规运用帮助,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现场会办或督办,必要时向市政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查处。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及市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场监管局要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向市工商局报送本部门废旧物资回收加综合整治情况,具体包括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机构、调查摸底情况、无照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查处情况等,市工商局把报送信息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市工商局联系人:叶玉峰,电线,。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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