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记者蒋安杰汪闽燕7月16日,由华东政法大学、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翻译专业教学协作组联合主办,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法律翻译中心、法律翻译研究所、法律语言学研究所承办,上海市法学会法学翻译研究会、商务印书馆《英语世界》杂志社、法制日报社协办的第七届“华政杯”全国法律翻译大赛颁奖典礼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施基雄、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张国庆、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级翻译学院院长赵军峰等嘉宾为本次颁奖典礼上致辞,上海高院副院长茆荣华、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培新等嘉宾作主题发言,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党委书记余素青主持典礼,副院长屈文生教授代表大会组委会发言。
叶青校长在致辞时介绍,与前几届相比,本届大赛有两个亮点:一是评委阵容更为强大,横跨政、产、学、研领域;二是参赛人数及单位均创新高,共有近180所大学(单位)的636名选手报名参加,其中法学学生占45%、语言专业学生占55%左右。除了数量上的大幅增加,今年的参赛单位更加多元化,不仅有来自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的学生,还有相当一部分选手来自于司法系统,以及来自于语言服务提供商、自由译者和律师事务所的选手。
施基雄说,“华政杯”全国法律翻译大赛已经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公信力、学术性、专业性和国际影响力的法律翻译的竞赛平台,为上海乃至全国的法学翻译研究与实践活动提供了一个高端平台和展示窗口。
“法律翻译是法学后进国家学习法律发达国家的利器。近代中国的法学近代化,正是以法律翻译为起点,并在此基础上充分移植了外国的法律制度,吸收了外来的法学成就,才得以实现的。”屈文生教授介绍情况时说,“华政杯”全国法律翻译大赛最早举办于2010年,迄今已连续举办七届,大赛逐渐成为国内翻译领域的重要赛事和法学翻译学交叉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在法学界、外语界及法律翻译业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此次大赛得到法律翻译爱好者的踊跃支持,前后历时5个多月,通过网上初赛及现场闭卷决赛的激烈角逐,经组委会评审专家三轮认真评审,大赛共决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9名、优胜奖17名。大赛特等奖由来自南京大学的韩竹滨获得,大赛一等奖由叶星星、魏弈然、纪宁宁、张梦怡获得。
每一个读书人,尤其是文科大学生他们的学业都受到翻译作品的滋养,甚至可以说学业的完成离不开翻译作品的助力。
我记得我1981年进华政读书,当时我们大学生追捧的一套书就是由商务印书馆组织编译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当时一本书就要一块多钱,现在不算什么是小钱,可是当时我们一个月的助学金最多也只有21块钱,同学们都是省吃俭用拿来买这套书中的有关法律分册学习,如《论法的精神》《拿破仑法典》《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等,说明翻译书对大家的专业学习帮助很大。
季羡林先生曾经说道“翻译之用大矣哉!”“翻译是以符号转换为手段、意义再生为任务的一项跨文化的交际活动。”应当说,没有旨在沟通人类心灵的跨文化交际活动,人类社会便不可能会有今天的发展。
习总书记在今年“5·17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我们要善于融通古今中外各种资源,特别是要把握好三方面资源。一是马克思主义的资源,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成果及其文化形态;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资源,这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分宝贵、不可多得的资源;三是国外哲学社会科学的资源,包括世界所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取得的积极成果,这可以成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益滋养。”
我们要坚持“洋为中用”和“讲好中国故事”,须臾离不开中外文的翻译;我们要为国家“走出去、引进来”的“一带一路”战略服务,法律翻译更是“现代中国面向世界的一张名片”,可以说,“翻译盛则国家强”,在国际贸易规则、投资规则和争端解决规则制定等方面,我们急需通过加强法律翻译,为国家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提升我国国际规则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
我国的法律翻译,自清末至今不过短短百年不到的时间,却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于中国法律思想、法学理论、司法实务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及至当下,社会更加开化,思想更加自由,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清明,法律翻译活动,包括理论研究活动,更是达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与之相伴生的,是中国法学的复兴与发展。
法律和司法制度既有其作为特殊文化、国情产物的个性,又有其作为人类文明成果的共性,因此司法改革既要着眼当下,尊重和关照中国的国情以及法律传统,又要放眼世界,借鉴、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切实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实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翻译可以很好地发挥其在文化传播和文明推进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将与我国本土法治资源同质化、相匹配、易融合的法治文明优秀成果引入中国,确保各项司法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事实上,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以去“行政化”为目标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以建立提升能力、提高效率为目标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其理论基础都来自于法治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其中,法律翻译功不可没。
学界有“法律是一种词语的职业”的说法。而法律翻译,既跨语种,又跨学科,既要精通母语和外语,遵循翻译“信、达、雅”的一般原则,又要熟悉法学专业,遵循专业性、严谨性、准确性和等效性等法律翻译的特有原则,准确忠实、规范专业、严肃缜密地在不同的语言之间进行转换,还要深入了解各国历史和文化发展脉络,充分考虑各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中的差异,最大程度地准确传递原法律文本的信息。可以说,法律翻译领域的人才既是语言专业领域的精英,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是名副其实的复合型人才。
其一,源于语言,高于语言。毫无疑问,一位优秀的法律翻译人才,语言能力是基础要求,但这显然远远不够,还要熟悉法律的基本原则、概念以及各部门法的基本制度,在一些特别专业的翻译场域,还要做到对基本规则的精准把握与理解。
其二,基于规则,超越规则。一名合格的法律翻译工作者,不能停留于对法律规则的字面理解,而必须研判相关法理,才能做出正确的理解和翻译。
比如说,在金砖银行上海总部协议的备忘录中,外方希望达成的表述是,银行高级职员和员工,包括执行银行公务的专家与顾问,应享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赋予的特权、豁免、免税权及便利。甚至还规定,银行行长、员工连同其配偶、父母、其他受抚养的亲属及佣人免除移民限制和外国人登记,并给予外交使节同样的保护回遣返国的便利。在进行译本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为了保证外交代表进行正常外交活动,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国际惯例和有关协议,会相互给予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以一种特殊权利和优遇。这种特殊权利和优遇,在外交上统称为外交特权和豁免。这种特权与豁免,及于金砖银行时,一般只给国际职员,不给本国国内雇员。同时,我们认识到,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给予,权限在外交部,属于国家事权,应由总部协定来约定,地方无权在谅解备忘录中承诺。
其三,遵守法理,兼顾事理。行政管理工作头绪繁杂,相关国际协议文本的谈判与翻译,不仅要遵循语言机理和法理,而且要兼顾政府管理的基本事理。在当下的中国,还应特别强调国际视野与大局观,要熟悉并了解自贸区、科创中心、国际金融中心等国家战略,理解种种限制性政策对于权利的约束,做到既合乎法理,又兼顾事理。
举例来说,外方提出,要求不受限制地使用互联网服务,事实上,无线电通讯要接受我国的管制,故建议改为“在遵守法律、法规和互联网管制政策的条件下,可以使用互联网服务……”另外,关于购买房子、车牌的发放等,都存在与当下政策协调一致的问题,都需要在法理与事理中求得最佳平衡点。
最后,概括说来,政府需要的优秀法律翻译工作者,必须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浓郁的本土情怀及娴熟的技术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