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讲义_司法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Z3050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1Z305011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1Z305012 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 1Z305013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Z3050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1Z305011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1Z305012 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 1Z305013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 1Z305014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Z305011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1Z305011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一、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1)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 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 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 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2)环境噪声”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二、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1)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申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 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 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 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规定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 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 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 主管部门的证明。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注意:抢修、抢险作业的不必有证明,但也须公告,因特殊需要须 连续作业的,则证明+公告 三、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防治 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 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 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四、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企事业单位的规定 防治措施 保证防治设施正常使用;拆除、 闲置处理设施事前申报 原则 规定 缴纳排污费用 排污缴纳排污费;超标要缴超标 排污费;征收费用不得挪用 限期整改 在噪声敏感区内造成严重环境噪 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 理 1Z305012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 一、大气污染的防治 (一)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的防治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同时制度 (二)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治 二、水污染的防治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 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水源污染,积极 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 (一)建设项目水污染的防治 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 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 者关闭。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 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 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二)施工现场水污染的防治 1、禁止液体直接对水的污染 2、禁止固体废物对水的污染 3、对排污口的禁止性规定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2)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 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 (3)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4、防渗漏 1Z305013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 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 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二、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一)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三)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回收再利用 1.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2011】 A.立项 B.竣工 C.设计 D.施工 E.投产使用 )。 【答案】CDE 【解析】本题考点“三同时”制度,要牢牢记忆。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 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 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这一规定在我 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 2.建设单位应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个月内, 向有关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2011】 A.3 B.1 C.2 D.5 【答案】A 【解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建设 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3.关于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1】 A.国家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B.土石方施工阶段,噪声限值是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C.打桩施工阶段,噪声限值是昼间80分贝,夜间禁止施工 D.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任 何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答案】A 【解析】土石方施工阶段,噪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