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工作在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我校监察处监督。监督举报渠道如下: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九、严正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1)招生专业名称如有所变更,录取时以《四川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为准。(2)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进行微调,分省招生计划将根据我校入选资格考生的生源分布、意向性专业志愿填报以及我校在该省普通类专业投放等情况综合制定。考生在高考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专业志愿时,以“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