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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证券三大业务被叫停半年 中报净利润同比下滑超9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3 16:34:35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827
导读

  9月16日,证监会发布对江海证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了江海证券在开展多项业务过程中的几大问题:    一是在开展债券

  9月16日,证监会发布对江海证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了江海证券在开展多项业务过程中的几大问题:

  

  一是在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员资格管理及交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二是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规新增通道业务、内部管理混乱、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存在业务决策流于形式、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此次证监会对江海证券债券自营、资管产品备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业务,均被暂停半年。具体来看,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江海证券采取三大行政监管措施:

  第一,暂停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已持有存量债券可以卖出,不得新增买入,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而从事的必要债券交易除外,回购交易融入资金规模不得增加;第二,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立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第三,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存续合约可以依规办理延期。

  除此以外,江海证券的四位高管也收到了监管函。江海证券债券自营业务分管副总裁饶晞浩,监管对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限制有关权利措施的处罚,因为他对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不适当人选”的处罚比较重,具体来看有几点:一是饶晞浩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债券投资业务主要负责人职务;二是限制领取2018、2019年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和福利等权利,公司已支付的部分应退回;三是公司应当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饶晞浩现有职务的决定。

  另外,证监会还开出一张罚单,对江海证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葛新、股票质押业务分管副总裁蒋宝林、资产管理业务分管副总裁孔德志,采取公开谴责并限制有关权利措施的处罚。

  

  其控股股东哈投股份(600864)2020年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江海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7.49亿元,同比降低了38.19%;实现营业支出7.28亿元,同比增长了11.27%;实现利润总额0.22亿元,同比降低了96.23%;实现净利润0.22亿元,同比降低了95.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2亿元。

  对于业绩的大幅下滑,哈投股份解释为,由于该期江海证券自营收入比同期减少,导致收入同比降低,同时营业支出中当期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同比增加,营业支出同比增加,导致江海证券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大幅减少。

(责任编辑:魏京婷)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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