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校(院)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此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涉及11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9名,综合管理类2名,医疗卫生类1名。
1.教育教师岗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必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报考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考生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考岗位。
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10月9日10月12日(在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短信或邮箱的方式发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