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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中国政法工作条例》系列解读(四十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4 19:56:55    浏览次数:8
导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强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宗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 “以人民为主体”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以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强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宗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 “以人民为主体”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这些论述为厉行法治、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设定了最高价值标准和根本原则。

  在法治建设中,“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主体”,坚持法治的人民中心地位和人民主体价值,首先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领域。

  其次,必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建设,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以法治来激励和保护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再次,必须在依法治国全过程各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坚持执法为民、司法为民、普法为民,并依靠人民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惠民普法。最后,要弘扬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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