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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于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的“蹭热点”行为将露头就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6 19:55:06    浏览次数:14
导读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9月25日,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引》”)答记者问。关于“近年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出现了一些利用自愿信息披露“蹭热点”的不当行为,证监会、交易所也进行了及时的处置,请问《指引》在这方面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9月25日,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引》”)答记者问。关于“近年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出现了一些利用自愿信息披露“蹭热点”的不当行为,证监会、交易所也进行了及时的处置,请问《指引》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具体的规定?”的问题,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的“蹭热点”行为将露头就打。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认为,防范自愿披露中的不当行为,是出台《指引》的一个重要考虑。个别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的自愿披露,即市场俗称的“蹭热点”公告,容易干扰投资者理性决策,引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甚至滋生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规范。为此,《指引》辟出专门一个部分,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审慎评估相关公告披露的必要性。《指引》要求,科创公司应避免披露仅与市场热点有关,但对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尤其不得利用自愿披露,与市场热点进行不当关联,故意夸大所披露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销售、未来发展等方面的影响,误导投资者过度评估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

  二是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对于确有必要披露的涉及市场热点的信息,《指引》尤其强调不能误导投资者,并按照所披露事项涉及市场热点的不同类型,进一步细化了披露要求。例如,披露事项涉及热点技术的,科创公司在公告中说明所掌握的技术与热点技术是否相同,与主营业务的关联度,相关技术是否已经成熟,研发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实际拥有相关技术,等等。

  三是及时说明和澄清。《指引》要求科创公司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关于科创公司的报道和市场传闻,如果出现不恰当地将热点概念与公司相关联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需要及时澄清。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的“蹭热点”行为,特别是滥用自愿信息披露实施信息型市场操纵的违法违规行为,上交所将继续从严监管,露头就打,坚决维护好科创板信息披露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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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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