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处我国最东北部,是国家商品粮基地、机械工业基地、木材生产基地、石油化工和煤炭工业基地。域内山岭纵横, 河流交错,湖泊棋布,自然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同时我省也是高等教育区域竞争力较强的省份。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黑龙江省的研究生招生单位!在这里你将实现成为国家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梦想!
黑龙江省2021年共有29所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普通高校21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医学院、佳木斯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黑龙江东方学院,科研院所8所:机械科学研究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627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黑龙江省科学院、黑龙江省委党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往届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本省户籍往届生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网上确认时须提交本人户口簿照片;在本省工作所在地报名的本省户籍往届生和在本省工作但户籍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具体证明格式及要求详见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网上确认、考试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网上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报名公告和各报考点的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逐项明确准许报考考生类别、区域限制、证件、范围、时间等要求,了解各报考点的受理报考范围,按照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凡未按公告及有关要求报名,因擅自填报、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和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务必填写本人使用的移动电线.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2. 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以及考试科目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应届考生应按就读学校所在地、往届考生应按户籍或工作所在地选择哈尔滨市招生考试院、齐齐哈尔市招生考试院、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佳木斯市招生考试院、大庆市招生考试院、鸡西市招生考试院、绥化市招生考试院、黑河市招生考试院这8个报考点报名。
3.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须选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这12个报考点报名,其中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只受理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医学门类(考试科目不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
(一)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无妆、无修、彩色电子证件照。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考生上传照片为准考证使用照片。电子版JPG格式,照片大小5M以内,浅蓝色或白色背景,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遮挡五官,不要化妆。不得上传摄像头或者手机拍摄的自拍照或美颜照。
1.省内高校2021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 本省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同);(2)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5.本省户籍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1)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在本省工作的外省籍自考生须提供(1)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具体证明格式及要求详见各报考点公告);(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决定,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国家统考科目考试中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生参加这些科目考试时不准携带考试文具和违禁物品入场。如有违犯,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自命题科目考试时考生可以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的用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