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_金融/投资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 【知识点 2】会计法问题 (1)制定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2)适用时间范围:现行的《会计法》是 1999 年 10 月 31 日经第 九届全国人大会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 【知识点 2】会计法问题 (1)制定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2)适用时间范围:现行的《会计法》是 1999 年 10 月 31 日经第 九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规定自 2000 年 7 月 1 日起施 行。 (4)地位: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 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知识点 3】会计行政法规问题 (1)制定:是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 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知识点 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问题 (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 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 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2)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知识点 5】地方性会计法规问题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 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 件。 (1)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和明确单位内部的 会计工作管理等内容 (3)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 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知识点 7】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 并公布。 (2)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 政部门审核批准。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 门备案。 【知识点 8】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档 案岗位,在正式移交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之后,不再属于 会计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商场收银员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 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 计工作 3 年以上经历。可以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可以担任会计机 构负责人⑴从业+会计师⑵从业+高级会计师⑶从业+3 年以上会计工 作 103f⑷从业+2 年重要财务会计工作⑴从业+助理会计师⑵从业+注 册会计师⑶从业+15 年内部审计工作 【知识点 9】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表 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 经理)、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长官等 (3)《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 (4)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负责。 (5)不排除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