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探索旅游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发展的对策。青田积极探索旅游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发展对策 青田旅游不乏资源,由于受体制不顺、机制不全、产品开 发不足等三大瓶颈因素制约,旅游产业发展滞后。近年来,该县 积极探索旅游发展新路子,把发展旅游经济放到更加
青田积极探索旅游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发展对策 青田旅游不乏资源,由于受体制不顺、机制不全、产品开 发不足等三大瓶颈因素制约,旅游产业发展滞后。近年来,该县 积极探索旅游发展新路子,把发展旅游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以中国青田石文化旅游区、石门洞刘基文化旅游区创 4A为重 点,充分发挥“三乡文化”优势,明确发展定位,突破瓶颈制约, 创新发展思路,旅游业初步呈现出跨越发展的势头。2008年,共 接待游客 124.81 万人次,比去年增长 24.35%,实现旅游 总收入18.6亿元,比去年增长 22.40%。今年上半年,已接待游 客 69.95 万人次,同比增长35.0%;实现旅游总收入8.852 亿 元,同比增长43.0%。主要做法: 一、明确定位 青田素有“石雕之乡、华侨之乡、名人之乡、田鱼之乡、杨 梅之乡”的美誉。6000 年的青田石雕文化醇厚绵长,青田石雕 被尊为“印石之祖”;三百多年历史的青田华侨文化精彩纷呈, 青田有遍布世界 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3 万华侨华人,在青田 随时可以品尝到纯正的意大利咖啡,新西兰牛排,法国葡萄酒; 青田名人辈出,刘基、陈诚、章乃器等一批名人皆出于此。这里 有亚洲唯一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稻鱼共生系统”;这 里有全球最大、最鲜甜的杨梅。青田发展旅游潜力很大前景很好, 近年来,青田明确提出把旅游产业打造成为我县支柱产业和新经 济增长点的奋斗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今年在 全县干部大会,以及“两会”上明确要求加快发展旅游业, 把旅游 业作为事关青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来抓。同时,我们深 入研究青田旅游资源,深度剖析青田发展旅游的优势和劣势,倾 听有关旅游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转变思路, 突出自身优势,以“石雕文化”、“华侨文化”、“名人文化”为核 心地位,以“欧陆风情”为主体形象,进一步明确了青田旅游品 牌定位:“华侨风情,石雕青田”。树立以人文资源带动自然资源 开发的理念,构建“一湖四线”旅游发展格局,把青田建设成集 度假、休养、体验、观光为一体的生态休闲旅游胜地。 二、理顺体制 针对旅游管理上存在“分属管理,多头分散、职能交叉、各 自为战”的现象,我县以点带面,全面突破体制障碍。一是成立 了石门洞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负责石门洞景区景点规划、开发、 保护、利用、建设的统一管理工作,统筹石门洞景区的旅游开发。 石门洞景区是青田老牌 3A 级旅游景区,近年来,由于历史的原因, 致使旅游资源分属于政府不同部门管理。石门洞作为国家森林公 园归口林业部门管理,这种分工管理格局,导致政府部门大多只能 从本部门的业务角度去认识资源、管理资源。石门洞林场职工的 观念仍旧是“靠山吃山”,没有真正探索走发展旅游的路子,游 客数量无增反减,大大落后周边县市的旅游发展。针对石门洞林 场的窘境及全县旅游发展的困境,我县一方面提出对石门洞林场 进行体制改革,另一方面积极帮助林场理清发展思路。2008 年 成立石门洞管理委员会,采取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 作、社会配套”的旅游景区体制管理和开发模式,摆脱原先产品 开发无序的局面,实现了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的分离,积极发 展生态旅游,解决了束缚石门洞景区发展数十年的老大难问题; 二是今年我县成立了青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县政府行使 旅游开发和景区建设资金融资的主体职能,进而统筹全县旅游资 源的规划、包装和开发。统筹和整合青田旅游资源是加快青田旅 游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职能集中财 力完成全县的重点布局,着重抓好骨干项目和龙头项目,使市场 与资源开发达到最大的开发效率。自此,全县旅游开发一盘棋的 格局初步形成。 三、完善机制 我县缺乏把各种积极因素组合起来的发展机制,是青田旅游 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县在深入研究青田旅游优势和劣势 的基础上,积极吸取旅游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充分认识到政府 主导的旅游发展机制是当前加快青田旅游发展的必然之举,为此, 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认真研究《关于推进 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意见和十几个县市 的旅游扶持政策,征求很多专家、省市领导,以及本县相关部门 的建议,结合青田旅游发展实际,制定和出台了我县《进一步加 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统筹 兼顾的原则,内容涵盖了青田旅游的各个方面,包括要求成立旅游 发展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体系建设;大景区建设;农家乐等乡村旅 游建设;对旅游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等,每年安排 2000 万的旅 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政策性奖励或补助支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 “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以进一步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形成政策 洼地,吸引非政府性资金参与旅游产业发展。《意见》坚持扶大扶 强的原则。出于对旅游资源保护和有序开发的考虑,出台的政策 重点向旅游大项目倾斜,对高标准高规格的宾馆以及 3A级以上 的景区重点予以奖励。一是非政府性资金投资的旅游项目:被国 家旅游局评定机构或授权组织评定为国家 5A 级、4A 级、3A 级 的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 600 万、300 万和 100 万元的 奖励;被评定升级为国家 5A、4A 级的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 予 200 万元、100 万元的奖励;被批准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300 万元、150 万元的奖 励;二是被国家旅游局评定机构或授权组织当年评定为五星、四 星、三星的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 150 万元、80 万元、20 万元的奖励;被评定升级为五星、四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一次 性给予50万元、 30 万元的奖励。三是提高旅游企业的用地比 例,观光农业、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项目建设享受工业园区同等待 遇,对投资 5000 万以上的旅游项目,采用“一事一议”。该《意见》 出台,形成我县‘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企业运作’ 的旅游发展格局,实现旅游经济在经济危机中逆流而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