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也于2020年4月9日更新,发布机构是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2019年11月,商务部内设机构曾出现变动,“直销行业管理”被划归到市场体系建设司,并新增了“自贸区港司”。同时,此前原本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的“市场秩序司”已不在内设机构名单内。
《直销管理条例》第六条说明,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结合实践具体来看,商务主管部门多负责直销审批前端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多在直销事中事后监管环节把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成立后,工商总局被合并,市场监管总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对应商务部这边,此前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的机构则是市场秩序司,去年11月,该项职能则被划归到市场体系建设司,如今被划归到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根据2005年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我国直销行业的管理长期实行审批和监管分离的做法。审批和法规发布是在商务部,而日常的监管在市场监管总局(原工商总局),批牌的和“管牌”的不是同一个机构。而在商务部内部,管理直销审批和法规方面的机构也可以说是变过好多回了。
第一,从大的主线来看,现在直销审批和监管两条线分开的这个状况并没有变,只是商务部内部的职能分工调整了。因为是内部调整,所以适应期不会像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建时那么长。
第二,从职能来看,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主要围绕市场运行研究,消费品调控和流通管理,对酒类、茧丝绸、成品油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我们一直说直销本质上是商品流通的一种方式,因此商务部这次把直销行业管理的工作放在这个司,从认识上可以说比过去更贴近了市场,把直销作为商品流通的环节、消费的通路来定位,来管理的,说明商务部对直销的认识又更深入了一层,把直销的问题视为消费领域的问题、通路的问题,而不是一个需要“特殊对待的行业”,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疫情过后,我国当前消费市场的重心是复工复产、刺激内需、恢复内外消费市场。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也期待,直销划归新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之后,在解放生产力方面,为释放直销的活力带来一些实质性的改变,尤其是推动两个条例的修订,这无疑是业内最关注的话题。
二、牵头负责市场商品运行统计工作和监测体系,建立统计指标体系,采集市场运行数据,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商品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
四、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负责组织重要商品产销衔接,协调解决农副产品买难卖难问题。
八、规范成品油流通,按有关规定对原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的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