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请于7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其中,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4年7月10日至2002年7月10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和专设面向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岗位、大学生村官岗位1、大学生村官岗位2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于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桐乡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0年7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桐乡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和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2020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口不限;部分岗位限嘉兴市户口、浙江省户口及户口不限;具体岗位户口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一)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
(三)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统一截止至2020年7月10日。
(四)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考。
(五)专设面向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2020年7月10日户口在桐乡市的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受处分的,不得报考)。
(六)专设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1的对象范围:桐乡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或服务满6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
专设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2的对象范围:桐乡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村任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0年7月1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1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7月14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16日9:00-7月20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每人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桐乡市招聘公告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专设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