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4.2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现金500元/套,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8月09日14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首次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专用账户的投标人,应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到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
2、自2011年7月13日起,投标保证金到达专用账户后均有短信提醒,请注意查收。(短信接收手机号码以投标人在基本账户登记中的联系电话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