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等
4.积极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启动彭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20820件;
5.抓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和项目审批工作,完成各项规划20多个,审议项目41个,审批项目81个;
6.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排查出41处省级地质隐患点,落实专职监测41人,启动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完成3个滑坡排危除险项目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2019年度收、支总计90104.5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8799.79万元,下降46.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分。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010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68.27万元,占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636.28万元,占9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010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0.21万元,占4.4%;项目支出86114.34万元,占9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104.5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8799.79万元,下降46.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分。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939.72万元,增长19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规划中心职能,人员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8.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63万元,占2.3%;卫生健康支出76.06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类)1594.6万元,占21.4%;城乡社区支出(类)2224.41万元,占29.8%;农林水支出(类)13万元,占0.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3145.14万元,占42.1%;住房保障(类)支出170.53万元,占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69.91万元,占0.93%。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4.63万元,完成预算100%。调整预算数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规划中心职能。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594.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224.41万元,完成预算100%。调整预算数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规划中心职能。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45.13万元,完成预算100%。调整预算数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规划中心职能。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69.9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员经费186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09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方面。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万元,占6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完成预算7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68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公务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报批、土地出让、动态巡查以及地质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万元,完成预算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0减少0.4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方面。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6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调研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项目,开展违建别墅整治验收,农村“房地一体”确权学习交流等。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9.81万元,比2018年增加848.76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规划中心职能职责,人员增加。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3.5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彭祖新城控规修编及城市设计、江口镇旅游集镇规划等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土地报批、土地出让、动态巡查以及地质巡查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100分,评价结果为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自然资源事务”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00万元,执行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彭山高质量发展”的发展思路,贯彻落实市委富民强市“九大行动”计划,坚持“南连北融、同城发展,东西并进、全域开放”总体发展思路,努力把彭山打造成为成都国家中心城市“主干”在南部最具活力的增长极。发现的主要问题: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下一步改进措施: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生活质量等因素的融入。
(2)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2636.28万元,执行数为8263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为全区水郡未来城、彭祖新城等重大项目用地提供了重大保障,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涉及项目多,资金量大,属于政府性基金类的年初预算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3)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及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考虑到彭山物价、消费水平较高,主汛期地灾临时避险补助标准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根据彭山实际,适当提高主汛期地灾临时避险补助标准,保障群众生活水平。
实际完成100%,主汛期(7-9月)地灾隐患点受威胁的34户、84人采取了主动避让和提前避险措施。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地灾防治支出项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地灾防治支出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指除此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等
2019年在职职工100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参公人员12人,全额事业人员82人。退休人员16人。
2019年度收入总计9010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68.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636.28万元。
2019年度支出总计90104.56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3990.21万元,项目支出86114.34。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管理制度执行,按照区财政的要求对2019年的预算进行了编制说明,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管理制度执行,按照省、市、区财政的要求对2019年的省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
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妥善安排使用。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
为切实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年底向区财政申请地质灾害监测、宣传、防治等经费。2019年年初区财政下达地质灾害防治预算90万元。
2.截至目前,2019年地灾防治驻守督导、制作地灾点警示牌、地灾隐患治理、主汛期地灾临时避险补助等已拨付资金90万元。资金支付合法合规。
2.因机构改革,及时更换了41处地灾隐患点警示牌并更新相关信息,提醒周围群众危险区范围、避险撤离路线等,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4.主汛期(7-9月)地灾隐患点受威胁的34户、84人采取了主动避让和提前避险措施,并安排临时避险补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等相关通知精神,开展彭山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彭山区三调)。下设三调办,办公室设在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彭山国土分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该项目报送预算控制价为:317.45万元,通过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意见为:280.4万元,调查单位中标金额为:272.6万元。该项目在2019年区财政列入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合同进行了项目管理,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项目主要内容: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区域内各地类分布及利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全域的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1)签订合同后,区三调办在项目范围内为调查单位确定1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首先完成试点的外业调绘、内业处理、数据汇总、标准格式数据提交等工作。
(2)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权属调查及专项用地调查、建立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并完成土地调查成果市级检查;
(4)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各类图件、图集、文字报告等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三调工作的整体验收。以上完成时间节点,实际以国家、省、市规定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完成时间节点为准。
该项目申报内容是按国家、省、市三调办工作要求进度实施,因新冠病毒疫情原因,已按照上级三调办工作进度要求进行适当调整。目前的工作进度和初步成果质量与具体的实施内容和申报内容基本相符。
该项目资金通过政府财政资金进行拨付,严格按照《彭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合同书》,及省、市三调办工作简报通报内容进行进度款的拨付。中标单位通过合同向我单位申请拨付进度款时,我单位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划拨资金。通过对比资金到位率100%,及时性比较强。
截止目前,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合同进度支付,2019年支付合同款为:218.08万元,为合同(中标)金额的80%,该项目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该项目从申请拨款至拨付款项,严格按照调查项目合同书执行。由调查单位通过上级相关技术规程和技术要求完成每阶段调查初步成果后,报送国家、省、市进行核查,根据上级三调办相关通知进行每阶段的拨付申请,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该项目通过区财政局财评中心评审后,通过有资质的代理单位进行全程代理采购,按照政府招标法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调查单位。区三调办负责收集和领取全区相关数据。先由调查单位内业人员进行所有收集数据的叠加分析后,提取内业分析图斑,再由调查单位外业人员进行调查,除了对国家级下发和内业组分析提取图斑进行实地调查举证外,还要结合三调技术规程,对全区所有其它可上图斑做到自主举证上图,共计113855个地类图斑。
该项目于2019年12月启动调查工作至2020年6月已按照各级三调办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每阶段工作任务,自评合格。
该项目的调查成果为下一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数据。掌握全区土地利用情况,有利于开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等政策研究,并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