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优化流程,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冠肺炎患者(含疑似)免费诊疗等10余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效,累计惠及群众2万余人。着力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提升至860元,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85%提升至90%。不断提高为民办事效率,抽调8名业务骨干成立异地报销专班,改变以往多部门传递、审核的传统做法,打破部门界限,集中力量建立零星报销一站式受理、录入、审核、结算、支付工作流程,将报销时限由三个月压缩到二十日。积极开设“不见面办公”“网上异地结算”等新型服务模式,开展“为贫困群众送药上门”活动,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是履职尽责“强监管”。依法加强基金监管,全力确保全市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平稳运行。制定出台《牡丹江市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等文件,推动基金应缴未缴、信息监管系统缺失、药品政策执行不规范等22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实行“两定机构”智能化“一机一码”管理,先后2次开展“两定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600家“两定机构”全覆盖。持续加强“两定机构”基金使用稽核监管,实行信用等级动态评价机制,签订“两定机构”医保协议近400份,累计追回违规资金1600余万元。加快提升干部执法业务水平,通过参加省市执法培训和交叉互检,推动市医保局95%的在编人员通过执法考试,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创新方式“推改革”。依托医疗保障职能靠前做为,创新工作方式,推动三医联动改革进程。对上争取助企发展,针对灵泰、友博、黑宝等药企业产业目录受限问题多次“跑省进京”,推动部分药品去除限定条件并取得实质成效,帮助全市药企实现年增销售额1.5亿元。深化职工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DRG试点,举办4场线上培训会,加快医疗机构对DRG的认知。制定牡丹江DRG支付管理系列政策,建立牡丹江DRG规范操作流程,推动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高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问题,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方向,组织辖区内109家医疗机构参加集中采购工作,签订合同375份,按配套措施要求落实医保周转金184.90万元。开展两批招采工作,第一批25种药品、第二批32种药品最高降幅达98.61%,为医疗机构节省采购资金3065.62万元,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切实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