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0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0〕530号,附件1),我局拟组织开展2020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试点园区相关条件的园区(平台)自愿申报。
填报《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书》(附件3),按要求将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并提交(一式四份)。
请申报单位于10月15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我局优势产业处(地址:市民中心C区2049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星宇,电线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0〕5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