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小餐饮单位,将纳入“黑榜”名单: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2.被市、区“三化考核”“平安检查”或上级部门检查、督查通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3.多次受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环境卫生脏乱,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5.违反相关食品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需要进行“曝光”监督整改的其他情形。
3、餐具未规范消毒、保洁,餐具消毒柜内放有塑料筐,保洁柜无柜门,柜内有明显锈迹和污渍,部分餐具乱堆放。
餐饮单位“黑榜”曝光台,遵循依法、客观、及时、公开、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该榜单将不定期更新,敬请持续关注。(来源: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