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交通运输部强制安装车载导航事件被评为当年的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该事件涉及到政府对公民权利限制的界限问题,为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刘权老师撰文予以评析。
2012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的战略性系统工程,对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做好应用推广工作是北斗导航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道路运输是卫星导航系统应用的重要领域,在道路运输行业成功开展北斗应用示范,不仅有利于增强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而且对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因此,该《通知》明确规定为确保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安装进度,进一步支持国家北斗导航战略,自2013年1月1日起,各示范省份在用的“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需要更新车载终端的,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所有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自2013年6月1日起,所有新进入示范省份运输市场的“两客一危”车辆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凡未按规定安装或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车辆,不予核发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该《通知》还进一步规定,各示范省份要高度重视车载终端安装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在2013年3月底前完成本省80%以上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安装任务。同时,各示范省份的终端安装任务不受指标限制,鼓励有条件的示范省份超额完成安装任务。各示范省份要制定北斗终端安装计划,并每半个月向部书面报告终端安装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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