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行业 » 创业与职场 » 正文

关于办理粤港跨境货车及驾驶人有关业务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05 20:21:07    浏览次数:8
导读

  近期,按照《关于迅速申报粤港澳跨境货车司机信息的紧急公告》要求,各跨境货物运输企业已完成司机信息申报,我局已全部恢复跨境货物运输企业的业务办理。  为进一步落实当前省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做好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健康管理和业务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已暂停粤港跨境货物运输企业的网上办

  近期,按照《关于迅速申报粤港澳跨境货车司机信息的紧急公告》要求,各跨境货物运输企业已完成司机信息申报,我局已全部恢复跨境货物运输企业的业务办理。

  为进一步落实当前省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做好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健康管理和业务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已暂停粤港跨境货物运输企业的网上办理变更驾驶人业务,如需办理变更驾驶人业务,请企业派员携带相关资料前来我局办证大厅窗口办理,并如实、准确申报跨境货车司机在用手机号码、香港和内地的常住(或临时)住址等信息。

  二、已登记备案的跨境货车司机在用手机号码、香港和内地的常住(或临时)住址等信息发生变动的,请相关企业及时向我局重新申报。对已恢复业务办理的跨境货物运输公司,发现存在司机信息变动但未重新申报的,我局将再次暂停该企业的业务,直至完成重新申报后方予恢复。

  三、各粤港跨境货物运输公司、自货自运生产企业应督促本企业跨境货车司机及内地接驳司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有关规定。对收到有关部门通报存在跨境货车司机或内地接驳司机违反当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要求的,我局将暂停该司机所在企业的业务7天。

  四、按照此前各企业的申报信息,有关部门已取消了疫情期间暂不驾驶公司名下货车入出境的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入境豁免隔离资格。如相关跨境司机需再次驾车入出境的,请所在企业派员前来我局办证大厅窗口递交书面申请,并如实、准确申报跨境货车司机在用手机号码、香港和内地的常住(或临时)住址等信息。我局将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恢复该司机的入境豁免隔离资格。

 
关键词: 招司机信息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611333.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