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阿拉善盟行署新闻办召开阿拉善盟2018年新闻发布会。阿拉善盟食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黄国庆,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王宏伟,人社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鲍永利,国土资源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姚远,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翠花,卫计委新闻发言人、调研员李金善,安监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进,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刘振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言人,副主任邱志芳,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闻发言人、政委刘傧,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孙景华分别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各位领导,记者同志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在这里进行新闻发布的单位有盟食药监局、发改委、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卫计委、安监局、统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局交警支队、民政局等11个部门,内容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分别由以上各单位新闻发言人依次进行发布和解读,媒体记者可就关注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
各位记者朋友们下午好,首先感谢各家媒体多年来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就我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向大家做简要介绍: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是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014年开始启动的一项重点工作,2017年6月首批15个城市命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包含7大类、39项具体内容,在监管体制机制、监管能力、检验检测能力、企业诚信意识、生产经营秩序、产业经济发展、安全状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我盟从2017年底启动创建工作。2018年,盟委扩大会议上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按照盟委总体部署,我盟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创建的目标任务及责任单位,扎实推动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成食品加工园区4个,实行集中加工、统一监管、质量检验、市场准入的统一管理模式,引导小作坊入驻,入驻率达70%以上,小摊贩备案率达90%,取缔“黑作坊”8家。审批食品生产企业11家、换证4家、办理许可事项变更5家。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开展体系检查17家,组织企业参加全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报告会,举办培训班,183名监管人员、审查人员、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企业履职能力得到加强。
二是加强食品流通监管。对阿盟心连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创建“放心肉示范超市”情况进行验收评价,针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接收食盐批发、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基础档案。严格落实生鲜冷冻猪肉“两证三章”和“索证索票”制度,全盟共检查各类生鲜肉销售店174家,配合农牧部门查封消毁无检疫证明猪肉1258.5公斤,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宣传材料2500份,我盟暂未发现非洲猪瘟疫情。组织开展农村牧区、校园周边、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白酒、保健食品经营欺诈虚假宣传及节日期间、中高考期间食品市场等15项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食品经营户9347户次,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9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9份。
三是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计划,以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建设、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为载体,以“四化监管”、餐饮单位“四D”等管理模式为抓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实施动态量化登记评定2593户,其中:A级占17%、 B级占52%、C级占31%,鼓励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实施“明厨亮灶”工程,达标2285户,占餐饮服务业态总数的85%。命名盟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64家、旗(区)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173家,创建示范街6条。创建“4D”“五化”示范街1条。集体约谈9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并签订《网络餐饮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备案入网餐饮服务单位1282户。全盟52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全部接入电子监管监控平台,实现盟食药监、教育主管部门、旗(区)局、监管所三级同步监控。 备案登记小餐饮96户、小饭桌6户。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制度,推进无害化处理。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周边及节日期间等12项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839家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41份。没收过期、不合格食品价值30余万元。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排查覆盖率100%,建立隐患台账,实施销号管理,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目前已检查食品药品企业9214家次,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隐患297条,已整改291条,整改率98%。成立2个督查组,赴各旗区开展为期15天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二是加强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与承办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保障期间,严格落实“一活动一方案”“一活动一预案”要求,严把许可审批、人员健康、采购验收、食材贮存、检验检测、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8个关口,实行每日一巡查、每日一调度,分析研判形势,建立问题台账、通报沟通情况,有效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圆满完成了2018年沙产业创新博览会暨沙产业高峰论坛、第13届“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阿右旗巴丹吉林沙漠文化旅游节、额济纳旗第19届国际金秋胡杨节等27次重大活动的保障任务,保障人数达381万人,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三是科学制定食品监督抽验检测计划,针对性的开展了豆芽、酒类及食品中非法添加或超剂量添加硫酸铝钾、硫酸铝铵食品专项抽检,完成食品抽检826批次、食品快检2578批次,完成药品抽检218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3批次,发布食品抽检情况通告10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合格食品全部依法处理。根据抽检结果,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豆芽和油条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投诉举报流程。共受理投诉举报46起,办结42起,接收自治区转办投诉举报8起,结案8起,办理完毕案件全部电话反馈举报人。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治食品经营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共立案58起,结案53起,没收违法所得5021.5万元,收缴罚没款34.3万元。
一是检验能力得到提升。整合盟粮食局承担的粮油检测职能、盟盐务局承担的食用盐检测职能及额济纳旗检验检疫局部分检验职能,组建“阿拉善盟检验检测中心”。完成5387.74平米实验室改造,配置920万元的检验检测设备,取得16项原粮检验资质,完成120项食品检验能力扩项。参加15项中检院、内蒙古产检院组织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取得满意结果。先后向自治区、盟科技局上报《具有降解农药污染能力益生菌的挖掘及其产业化技术集成》的科研项目,目前已通过专家组审核,等待批复实施。阿左旗组建食品快检中心,阿右旗、额济纳旗已整合相关部门检验检测资源,组建检验检测中心。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已建成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各旗均配备价值133万元的食品快检车,快检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二是启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企业信息填报系统、行政检查和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完成相对人基础数据录入,为全面推广应用奠定了基础。全面启用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网上审批。组织举办“全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应用培训班”1期。
三是应急能力得到提高。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盟、旗成立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加强应急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应急知识,各旗区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认真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有效组织实施。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选派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制定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处级领导参加双休日讲座和阿拉善干部大讲堂,科级以下干部参加自主选学,业务人员参加区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全体人员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网络培训。全盟各级监管部门共外出培训132人次,人均培训达152学时。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食药监公众开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在阿拉善日报开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专栏,刊发食品安全知识68期,发布消费警示信息4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在全盟范围内建立了22个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站,制作宣传展板2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册1.5万份、宣传单3.5万份。编发信息117期,通过微信、政务网站、报刊播发,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介绍工作动态,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针对微信中大量转发的阿左旗泡水馒头舆情事件,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媒体对该事件进行科普宣传,同时抽检阿左旗馒头3批次,全部合格,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虽然我盟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创建的标准很高,要求很多,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盟委行署的总体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全盟各族群众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记者: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在餐饮服务行业的广泛应用,网络餐饮业态不断创新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新兴业态也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问题隐患。《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义务均做出了明确规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也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盟食药监部门是如何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
黄国庆:目前,全盟现有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9家,分别为:“饿了么”“掌上阿盟”“美团”(阿左旗、阿右旗、额济纳旗平台)“博裕”“掌上吧微云端”“小乌仔”“点我吧”;这9家平台全部进行了备案登记,入网餐饮服务单位1282户。
网络餐饮服务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饮服务者审查把关不严;二是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经营条件较简陋,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三是与传统餐饮服务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相比,网络餐饮服务由于经营主体和经营环节增加,涉及信息发布、第三方平台、线上线下结算、餐食配送等,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四是监管难度较大。由于网络餐饮的虚拟性和跨地域特点,对行政管辖、案件调查、证据固定、行政处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带来一些问题。
据此,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顺应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盟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落实《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着力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行为。
一是着力落实第三方平台责任。各旗(区)局召开了第三方平台集体食品安全约谈会议5次,参会人员24人次。 签订“网络餐饮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9份。明确第三方平台权力义务,要求第三方严格落实一下责任: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主体资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的义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或者从原料生产基地、超市采购原料,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加工过程控制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阿拉善报登载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手册》50本,发放到各网络经营平台和监管执法人员,以加强对网餐平台和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公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投诉电线(这个电话也是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遇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质量问题可拨打这个电话或在第三方平台网络上向平台投诉,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我们接到投诉后将会进行详细调查,经调查属实的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今年截至目前,尚未接到关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
根据“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部署要求,今年4月,我盟启动评估工作,盟发改委牵头协调各旗区和相关部门,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印发通知,明确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我委负责牵头编制《全盟“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盟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对本领域、本地区的各类规划开展专项评估,评估时限为2016-2017年。6月,经过与部门、旗区的多次讨论对接,同时,结合自治区规划评估调研组对我盟规划评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评估报告送审稿,于7月报送盟行署和自治区发改委。9月下旬,评估报告按程序通过盟行署和盟人大工委审议。
“十三五”规划实施两年多来,在盟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盟上下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盟委(扩大)会议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盟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综合评价分析41项主要指标实现程度和重大战略部署、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良好。
41项主要指标中,32项如期完成,占78%;3项基本完成,占7.3%;2项完成较差,占4.9%;4项完成差,占9.8%。其中:23项预期性指标中,14项如期完成,占60.9%;3项基本完成,占13%;2项完成较差,占8.7%;4项完成差,占17.4%。18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如期完成。
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我盟对标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部署要求,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发展的整体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累计建成各类创新平台载体146家,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授权、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较快增长。二是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2017年全盟启动改革任务212项,出台改革方案231个,实施国家试点改革2项、自治区试点改革6项,形成改革成果324项。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扩权强县”、综合行政执法、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显著。三是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创新同俄蒙合作机制,策克自治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等建设稳步推进,口岸过货量、进出口总额保持较快增长。加强周边地区合作,成功举办2届中国企业走出去--沿边经济开发开放50人论坛,推进与周边地区在能源、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一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全盟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77.69%和62.52%,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城镇多项指标稳步提升。二是军民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着力打造国家重要的军民融合空天基地,国防科技产业园等一批项目启动实施。
一是全面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全盟三旗全部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沙漠化防治型),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在旗区层面精准落地,编制印发《阿拉善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在河湖长制、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推出了一批改革举措,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二是生态保护与建设进一步强化。2017年草原植被盖度23.26%,较2015年提高2.6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8.26%,较2015年提高0.6个百分点,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三是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2017年单位GDP能耗降低4.98%,两年年均下降5.86%,较好的完成年均下降3.1%的中期目标。
一是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铁路总里程达到1691公里,额哈铁路阿盟段提前一年半建成通车;公路总里程突破10000公里,京新高速阿盟段建成通车;三旗通勤机场累计飞行2万多架次,完成旅客吞吐量42万多人次。二是能源输送通道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全盟已建成可再生能源装机127.56万千瓦,国家能源局已批复上海庙—山东±800直流特高压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规划方案,一期阿拉善盟建设规模风电160万千瓦。三是水利工程建设成效明显。完成了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黑河下游河道治理、巴丹吉林镇新水源供水、黄河二期防洪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
一是脱贫攻坚有序推进。两年累计脱贫5896人,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阿左旗和阿右旗正式退出自治区级“贫困旗县”行列。二是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以内,低于自治区4.0%的目标要求,被认定为全区首批唯一创业型盟市。三是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收入水平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四是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两年全盟教育总投入18.54亿元,同比增长13.12%,实施了“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等一系列基础工程,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五是文化事业欣欣向荣。“十三五”以来新创歌曲、舞蹈、器乐等作品188部,盟旗乌兰牧骑年开展文化惠民演出350多场次,惠及群众超过15万人次。六是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发展。城乡居民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全面推开各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蒙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七是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王宏伟:2016年实施盟级重点建设项目86项,年度计划投资323亿元,项目开工率97.7%,完成投资371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5%。
2017年实施盟级重点建设项目138项,年度计划投资392亿元,项目开工率91.3%,完成投资303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77.4%。
2018年实施盟级重点建设项目142项,年度计划投资290亿元,截止9月底,项目开工率89.4%,完成投资117.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40.5%。
王宏伟:当前,内外部环境与制定“十三五”规划时期相比更加复杂,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明显增加。通过评估分析,全盟经济在“十三五”后期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心已经由扩能增量转向提质增效,建议对《规划》中的部分指标作出调整(9项):“十三五”后期,地区生产总值由年均增长8%调整为6%,固定资产投资由年均增长11%调整为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年均增长9%调为7%,城镇、农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年均增长8.5%和9.5%分别调整为7.5%和8%,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调整为2.04,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81%和70%分别调整调为78%和64%,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调整为1.5%。
“十三五”后期,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落实重大政策,加大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推进和储备力度,大力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加快推动口岸经济发展,加强区域间务实合作,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设美丽阿拉善,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顺利实现。
截至目前,全盟完成新增就业3741人,完成自治区3000人工作目标任务的124.7%。其中:安置再就业864人,完成自治区700人工作目标任务的123.43%;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就业517人,完成自治区500人任务的103.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6%以内。全盟完成农牧民转移就业2973人,完成自治区3000人工作目标任务的99.1%(预计12月底完成任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139万元,扶持创业496人,带动就业1809人。2018年帮扶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创业88人。全盟高校毕业生就业105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5人的105%。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203人,其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168人,成功创业115人。全盟举办各类培训班103期,培训512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800人的106.77%。
截止目前,全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5518人、完成目标任务84000人的101.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5893人、完成目标任务45800人的100.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1494人;全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0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1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9.6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 100%。
鲍永利:我盟就业总体形势保持稳定,截至目前,已提前完成全年就业总体目标,全盟完成新增就业3741人,完成自治区3000人工作目标任务的124.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6%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139万元,扶持创业496人,带动就业1809人。全盟高校毕业生就业105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5人的105%。为2017年认定的98户困难企业援企稳岗补贴2893.46万元。
一是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相一致。先后出台多项政策,用政策落实和服务提升来保持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同步。印发《关于“十三五”时期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研定《阿拉善盟就业状况调研报告》,出台《阿拉善盟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报盟行署审议印发。扩展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全盟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共23家,投入以奖代补资金5370万元,入驻企业3329户,直接带动就业1.5万人。已打造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3家,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6家,2018年申报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1家,认定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2家并报自治区备案。我盟8家9个平台被认定为2018-2020年自治区四众创业支撑平台。二是就业结构与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相适应。进一步加大援助困难企业政策落实力度,利用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效帮助企业稳定员工队伍。同时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向企业注入新生活力。赴甘肃、宁夏、赤峰、乌兰察布等地开展劳务对接,加大区域间劳务输入合作和劳务信息传递,及时将最新的用工信息发布,上半年,累计发布招聘信息涉及6000个招聘岗位。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品牌项目扶持力度,目前已打造高校毕业生创业品牌2户。三是就业质量与各类群体诉求相契合。积极开展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三支一扶和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基地招募工作。及时向报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提供职业指导、接受政策咨询300多人次。举办了2018年“春风行动”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暨春季人才云服务交流大会”、“阿拉善盟高校毕业生夏季专场招聘会”、“金秋招聘会”等多场招聘会,累积达成初步就业意向2600余人次。通过在岗培训、“校企合作”、技能竞赛、业务研修、参与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名师徒工作室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高校毕业生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记者:社会保障工作是民生所系,今年以来,我盟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保制度改革、养保惠民等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有序。自《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政策出台以来,我盟紧紧围绕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个中心,全力推进阿拉善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阿拉善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结合我盟实际,下发了《阿拉善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清算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内容。同时我局联合盟财政、地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办了全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准备期清算工作培训班1次、改革协调推进会5次,确保了后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截至9月末,全盟共完成参保登记783户,27833人,占应参保户数783户的100%,占应参保人数27833人的100%。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按照自治区要求,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1.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阶段性降至19%,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降费后养老保险减少收入1000万元左右。2.自2018年5月1日起,延长《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5号)的执行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在此期间,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执行0.5%。1-9月降费后失业保险减少收入877.97万元。三是自2018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以现行的二类至八类费率为基础下调5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以现行的二类至八类费率为基础下调20%。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以下的统筹地区,按国家、自治区暂不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三是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按照国家要求,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8元/人.月,目前,我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368元/人.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394元/人.月,位居全区第三。农牧区补充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869元/人.月。2.2018年按自治区要求对全盟19499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月平均增资160元,调整后我盟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达2794.74元/人.月,位居全区前列。3.2018年按照自治区要求对全盟机关事业单位9947名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月平均增资192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5156.66元。四是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5月我盟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10%,即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按统筹地区最低工资的90%发放,第13-24个月失业保险金按统筹地区最低工资的80%发放。
记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扶贫攻坚的主攻方向,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在医保扶贫方面,人社部门采取了什么扶贫措施?
鲍永利:一是充实完善医保扶贫制度。制定出台了《阿拉善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实施方案》、《关于明确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相关要求的通知》等医保扶贫政策,明确了医保扶贫目标任务、部门职能、工作要求等内容,形成了保障合力。二是实现了贫困人员“应保尽保”。采取代缴医保费、贫困人员参保信息比对、信息系统标识等措施,将扶贫部门确定的564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其中已脱贫仍享受各项扶贫政策的5325人,未脱贫320人)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参保率达100%。三是在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两提高、两降低”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85%、75%,较自治区规定提高5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旗县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至65%,较自治区规定提高5个百分点。2018年1—9月,全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门诊就医3309人次,基本医保负担11.95万元;住院就医1130人次,其中享受大病保险待遇47人次,基本医保负担588.22万元,大病保险负担12.17万元。四是方便贫困人员看病就医。在盟内各医疗机构、建立了“一站式”结算窗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需向医疗机构支付个人承担的10%的医药费,其余90%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减贫保)、政府兜底保障报销等“一站式”结算窗口进行结算;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盟外住院就医的贫困人员可直接在盟内各政务服务大厅通过“一站式”信息系统进行结算。1—9月,全盟共有43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通过“一站式”信息系统进行结算医疗费用387.78万元,结算资金总额352.13万元,各项保障基金负担达90.81%,贫困患者个人自付比例仅为9.19%,符合国家、自治区健康扶贫要求。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好!下面,我将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2018年承担的重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发布。
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家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地政策,起草报行署出台《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全面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同时,有力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盟各旗区首次制定完成了公共服务用地项目基准地价体系。由于我盟节约集约用地成效突出,获得国务院办公厅“土地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成效显著”表彰奖励。
2018年以来,全盟累计供应各类建设用地217宗,总面积1041.0430公顷,实现合同总收益3.9亿元。其中,出让土地面积同比增加242%,土地出让收益同比增加159%。
2018年,累计供应存量建设用地770.0813公顷,占已供应建设用地的74%。累计处置闲置土地35宗184.01公顷,超额完成2018年度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闲置土地处置考核任务。
积极有序开展全盟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全面铺开。预计2019年5月底完成各旗土地调查工作,8月底前完成外业抽查、数据库入库等工作。
二、认线年,自治区下达我盟耕地保有量目标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5万亩。根据耕地现状,将责任目标分解下达,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并予以落实。
2018年自治区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万亩,资金1711万元。经前期调研和踏勘,拟建设高标准农田23974.75亩,计划2019年6月底前竣工,10月底前完成验收。
自2015年全盟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以来,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2568本。其中:2018年颁发不动产权证书8545本。
2018年,全盟开展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以来,累计颁发各类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类不动产权证书1072本。其中:阿拉善盟国营巴音毛道农场颁发587本,额济纳旗国营巴彦陶来农场颁发485本。按要求全面做到了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应确尽确、证书应发尽发”。
截止目前,全盟有各类在期矿业权624个,其中:探矿权448个,采矿权176个(部分矿山正在延续中)。
2018年,在油气资源勘查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全盟在期油气勘查项目14宗,勘查总面积为21366平方千米,2018年投入4亿元,共实施探井17口,其中:中石化在银-额盆地探明石油地质储量2000万吨;中石油吐哈油田在银-额盆地预测石油资源量1.33亿吨,天然气资源量35.08亿方。
截止目前,我盟位于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阿拉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腾格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巴丹吉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巴丹吉林沙漠湖泊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内的45宗矿业权已完成退出37宗,超额完成2018年退出目标任务。自然保护区内所有矿业权已全部关停,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按要求进行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补偿办法的制定工作,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内探矿权、采矿权清理退出工作。
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全盟国土资源系统共组织动态巡查1300余人次,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65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1起,结案19起,没收构建物86842平方米,收回土地204亩,罚没款133.1592万元;查处矿产类违法案件10起,全部结案。
姚远:2018年,全盟国土资源系统灵活运用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先后为16家符合用地政策的企业以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共计139.2503公顷,为企业节约用地成本约1800万元。为7家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以不低于我盟工业用地最低价的价格标准出让土地41.8761公顷,为企业节约用地成本约 1600万元。较好地发挥了部门在帮助企业降低用地成本方面的作用。
姚远: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已经成为衡量不动产登记工作整体服务水平的主要标志。为了能够给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服务,今年全盟在不动产登记推进改革和提质增效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是在改革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上下功夫。有效整合了不动产登记与交易审批、税收征缴业务窗口,设置了不动产登记、交易管理、税收征缴于一体的“综合窗口”,全面实现了全盟不动产登记与交易审批、税收征缴的“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工作模式,让企业和群众充分享受不动产登记“一窗式”服务,切实提升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整体服务水平。
二是在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上下功夫。将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的法定五个环节,统一整合压缩为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三个环节,实现了一般性不动产登记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办理时间缩短了80%以上,极大地提高了不动产登记的办事效率。
三是在推行不动产登记标准化管理上下发功夫。分类逐项编制了直观、易看、易懂的标准化办理流程,同时分类对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审批和税收征缴法定业务受理资料
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业务受理标准化资料清单,在各旗不动产登记办事场所和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建立了一次性告知制度,让办理不动产登记更加透明、公开、便捷。
四是在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 “堵点”“痛点”上下功夫。逐项查摆列举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方面“堵点”、“痛点”问题,制定了整改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预防问题反弹的制度体系,并实行销号式管理,精准地解决了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堵点”、“痛点”问题,让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五是在完善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体系上下功夫。分类制定并完善了不动产登记业务人员培训学习、办件考核、日常监管、应急管理、舆情监督、问题反馈、投诉举报、明察暗访等制度体系,实现了用制度管理业务人员、用制度来规范日常工作、用制度巩固工作成效的良好机制,全盟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建设有了根本性转变,不动产登记窗口更加温暖、更加敞亮。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盟委行署高度重视,早安排早部署,成立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阿拉善盟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深入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制定了2018年度计划。
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之一,列入考核各旗区党政领导班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通过实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散煤扬尘污染防控等蓝天保卫战工程,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碧水工程,土壤环境详查、农用地分类管理等净土工程以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动态对标调度全年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以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污染防治工程进展顺利。
截止11月10日,巴彦浩特镇有效监测天数为314 天,优良天数为241天,剔除28天沙尘天气影响后,巴彦浩特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4.3%,预计年底可以实现84.1%的目标任务,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2 μg/m3,较2015年下降13.5%,预计能够完成较2015年下降3.2%的目标任务。全年计划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75个,截止10月底,完成71个,完成率94.7%,其余4个项目12月底前可完成。计划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1个,氮氧化物减排项目10个,目前已全部完成,预计削减二氧化硫4298吨、氮氧化物2950吨。
扎实推进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紧盯高新区发展大局,全力推动和保障千亿元工业园区建设,全年共安排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3个,已完成12个,完成率92.3%,剩余1个项目12月底前完成。
截至目前,黄河、额济纳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在全自治区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第一。地级以上城市巴彦浩特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全盟无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全年计划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46个。截止10月底,已完成42个,完成率91%,其余项目预计年底前全部完成。全年计划实施水污染物减排项目8个,目前已完成6个,预计削减COD 1036.53吨、氨氮82.7吨,其余项目预计年底前全部完成。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1.2万m3/日浓盐水减量化处理项目,浓盐水回用率显著提高,极大地提高了区域水资源循环利用率,降低浓盐水带来的环境安全隐患。巴音敖包污水处理项目正在加紧施工建设当中,预计年底可完成通水。
全年计划实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3个,已全部完成。完成了2018年全盟土壤环境质量详查信息采集基础工作,建立了我盟废弃危险废物动态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开展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伴生放射性普查及废旧辐射源集中收贮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坚持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大力实施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全力跟踪抓好污染防治攻坚项目。对于已经开工建设项目,紧盯项目进展情况,督促企业按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督促协调尚未开工项目建设单位统筹安排,倒排工期,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建设,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王翠花:巴彦浩特大气污染的主要矛盾是取暖期的散煤污染,这个问题已经做了很多的工程,一是我们通过“城中村”、“棚户区”拆迁改造、扩大集中供热面积、淘汰落后燃煤工艺,推广“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民用节能环保采暖炉和民用洁净煤等措施,逐步提高城镇建成区清洁取暖率。二是全面治理燃煤锅炉,截至目前,巴彦浩特镇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完成。三是对辖区煤炭经营单位(网点)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建成区内平房区户数进行摸底调查,分年度制定拆迁改造计划,大力压减和淘汰城镇建成区无集中供热设施的平房区传统炉具。四是在巴彦浩特镇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煤炭经营禁止区,以主要交通干道为分界划定了西城区散煤禁燃区、中心城区散煤禁燃区、东城区散煤禁燃区。目前,巴彦浩特镇建成区散煤禁燃区范围内散煤用户已全部停止使用散煤,改用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所有煤炭禁售区内禁止销售散煤。五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不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2017年申请中央大气专项资金对实施“煤改气”、“煤改电”以及采用空气能热泵的18家用户予以补贴,提高清洁取暖率;六是加大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截止2017年底盟府所在地巴彦浩特镇集中供热面积790万平方米。
因此要取得空气质量的改善,还需要进一步的精准施治,有效作为。同时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支持和广泛参与我盟的大气污染治理,已经完成改气、改电、改集中供热的,不能再烧煤;没有改气、改电、集中供热的要主动烧达标煤、优质煤炭。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做到不烧垃圾,不烧秸秆,把咱们生活的环境管理得更加干净。我们非常欢迎全社会加强监督和举报投诉,12369举报电线小时有受理。
记者:今年,环境生态部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我盟是如何做好此项工作的?
王翠花:今年年初,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按照《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地级以上城市地表水型水源地,以“划、立、治”三项内容为排查重点开展了相关督查工作。在专项行动中发现我盟巴彦浩特镇哈拉坞饮用水水源地和巴彦浩特镇水磨沟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立”(即水源保护区标识牌设立)的问题4个,相关责任单位立行立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重新设立了水源地标识牌,目前涉及水源地的4项标识牌设立的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经生态环境部督查组现场认定销号。
王翠花:我盟成立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盟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调查人员于2018年四月下旬和五月中旬参加了由内蒙古自治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专项协调小组举办的两期调查工作培训。将阿拉善盟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确定为此次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为,负责提供技术支持。通过现场踏勘、访谈企业环保人员及查阅相关资料的手段进行调查,对照企业有关资料,进行调查表的填写,并完成现场照片采集、填报以及审核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根据新闻发布会的安排,现在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盟各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情况。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以来,盟委、行署和各旗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出台了试点改革和全面推开多个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文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出台相应改革推进文件,形成推进合力,全盟10家公立医院全部推行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立柱架梁工作基本完成,巩固、完善、提高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继续向纵深推进。
2014年,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作为国家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旗县启动改革, 2015年,额济纳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2017年,阿左旗妇幼保健院和阿拉善开发区综合医院跟进改革。一是建立运行新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同时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下调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检验类收费项目标准,上调手术、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收费项目标准。二是改革管理体制,组建成立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探索建立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机制,全面推行院长公开聘任制、院长年薪制、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三是改革编制管理制度,各旗均实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管理。四是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和全员聘用制,推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五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六是完善药品和耗材供应保障制度,各地严格执行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网采率达到100%。七是推行分级诊疗制度,采取“1+N”模式推进医共体建设。八是强化服务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建立了公立医院22项控费指标体系。
2017年3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盟中心医院、蒙医医院启动改革。一是改革医院管理体制,组建成立了阿拉善盟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章程》,履行政府办医四项职能,建立了城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建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盟中心医院和蒙医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实行招标类药品限价挂网采购,推进药品全品种网上监测管理,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行药品“两票制”,全面实施耗材阳光采购;改革医疗服务价格, 2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2版)。三是建立政府卫生投入和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机制,实行阿拉善盟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政府补偿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化解城市公立医院债务。四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开展公立医院《章程》制定试点,实行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和总药师制度,推行医院财务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五是改革编制管理制度,实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管理。六是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和聘用制,在盟中心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七是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组建了2个不同类型的医联体,着重加强阿盟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建设,通过医保制度改革、对口支援、远程医疗和专家定期座诊等措施,力争医联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推进日间手术试点工作,在盟中心医院探索开展日间手术试点工作。八是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分解下达公立医院年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指标任务,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和院长任期考核范围。
一是以药补医机制彻底破除。全盟10家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行了60年的以药补医机制彻底终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二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有序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员编制、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制度改革积极向好。
四是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截止三季度末,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高到30.45%,同比提高5.05个百分点;药占比为33.01%(接近30%左右的目标值),同比下降2.01个百分点;住院次均费用下降至5935.36元,同比下降3.56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下降到8.26天,同比下降0.59天;旗域内就诊率增长到55.99%,同比增长3.5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为18.42%,较上年末的13.3%提高5.12个百分点。
实践证明,我盟医改特别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思路是清晰的,措施是有力的。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到了肯硬骨头的关键期。建立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当今及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重点任务是建立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监管五项制度,核心是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督促各地区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行署规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多途径补偿药事服务成本。二是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并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三是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四是把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李金善:各级公立医院落实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至2017年3月19日起,全盟10家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到2018年三季度末,累计为患者减少药品支出3132.57万元,盟、旗两级财政按比例支出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1783.02万元。
一是按照《阿拉善盟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政府补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两家盟直公立医院按6:3:1比例标准进行补偿,医院自我节约成本补偿10%,盟财政按30%比例补偿,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60%。二是阿拉善左旗3家旗级公立医院按照4:5:1比例标准进行补偿,医院自我节约成本补偿10%,旗财政按50%比例补偿,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40%。三是阿拉善右旗2家旗级公立医院按照6:3:1比例标准进行补偿,医院自我节约成本补偿10%,旗 财政按30%比例补偿,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60%。四是额济纳旗2家旗级公立医院按照3:6:1比例标准进行补偿,医院自我节约成本补偿10%,旗财政按60%比例补偿,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30%。
李金善:全盟各级公立医院均实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管理,按照床位与人员1:1.5比例标准重新核定了各级各家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共核定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总量611人,其中,城市公立医院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总量206人,旗级公立医院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总量405人。
——城市公立医院备案制管理人员总量核定情况。经盟编委会议研究,按照总量控制、分步到位的原则,盟中心医院核定人员总量544人,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94人;盟蒙医医院核定人员总量312人,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112人。
——旗区级公立医院备案制管理人员总量核定情况。阿拉善左旗核定人员总量484人,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189人。其中,阿拉善左旗蒙中医院核定人员总量240人,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126人;阿拉善左旗吉兰泰医院核定人员总量105人,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23人;阿拉善左旗妇幼保健院核定人员总量139人,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40人。阿拉善右旗核定人员总量160人,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36人。其中,阿拉善右旗人民医院核定人员总量110人,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26人;阿拉善右旗蒙医医院核定人员总量50人,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10人。额济纳旗核定人员总量300人,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180人。其中,额济纳旗人民医院核定人员总量150人,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66人;额济纳旗蒙医医院核定人员总量150人,新增备案制管理人员114人。
今年以来,全盟安全生产工作在盟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以准确地分析研判、常态化地督查检查、严格地监管执法为手段,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我盟共发生各类事故16起,死亡16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0起、下降65.2%,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33.3%,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健全完善了“月分析、季调度”工作机制,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全盟安全生产会议5次、安委办协调会议19次,定期分析研判全盟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检查组开展督查,提前落实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常态化。紧盯春节、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先后部署开展了4次全盟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盟各旗区、各行业开展拉网式的隐患排查整治,盟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队,分6个督查组先后5次对各旗区大检查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推动安全监管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盟安委办定期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闭环管理,有效预防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全盟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817人次、排查整改隐患11274项。盟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37次,对井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持续、密集、不间断检查,共排查整改隐患7154项。
针对“两节”期间全盟各种活动多的特点,为保证活动期间安全监管各项措施有序高效,及时修订完善了《阿拉善盟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工作方案》《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强化对越野e族英雄会现场安全检查,由盟安委办牵头,联和相关部门对“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会场以及越野e族新建公路等在建项目进行了3次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落实整改。有针对性地设立了综合督导组、阿左旗工作组、阿右旗工作组、额济纳旗工作组、危化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等6个工作组,分片包联各旗区,综合督导组指导、协调做好节日期间全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从9月22日开始一直到国庆节假期结束,全体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在各旗区及英雄会等地安排专人值守,开展不间断地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及时汇总分析全盟安全生产情况,切实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全力保障节日期间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动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突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源头防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作业管理、应急管理等落实情况,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全盟危化、非煤、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开展示范性一体化执法检查,针对38家危化生产企业开展了应急救援、特殊作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专项检查,共排查整改各类隐患216项,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着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落实。今年以来,共立案调查41起,停产停业整顿5家。深刻吸取“5•23”事故教训,组织对全盟11家危货运输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排查各类隐患和问题132项,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四)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一是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警示教育周、应急演练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推动安全培训由“三项岗位”人员向全员培训转变,建设了4个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试点。截至目前,安全培训开班101期,培训“三项岗位”人员6100人;开展主题应急宣传6期,播放宣传片2160次;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展板254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4万份,宣传品4200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50条。二是针对我盟矿山企业分散、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等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有效整合政府、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新建和补充提升应急救援队伍12支,基本建成了覆盖我盟各主要工业园区、矿区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为保障各应急救援队伍的正常运转,盟本级每年安排资金180万元,用于12支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培训演练、装备检维修,确保急救援队伍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推动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在全区率先建成了非煤、危化、冶金工贸行业“一企一档”电子监管档案, 全面启动了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广工作,在危化、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企业大力推行应急“大喇叭”工程。率先建立了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聘请专家开展安全“会诊”机制,制定出台了《阿拉善盟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阿拉善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专家管理办法》,聘请专家定期对井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会诊”,2018年全盟安排聘请专家查隐患经费304万元,累计聘请专家439人次,排查整改隐患7518项。
王进:今年以来,在盟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盟委行署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然薄弱。部分企业落地时间早,当时的建厂、建矿、建企设计标准与现行标准差距较大,历史欠账多,基础保障条件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仍然不强,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投入的思想,安全措施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安全培训不扎实,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普遍缺乏安全管理人才;旗区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深、工作落实还不到位。
三是安全监管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我盟工矿企业占比大,且分散度高,安全监管半径大、任务繁重,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信息化、专业化水平不高,执法能力较弱,管控能力不足,监管方式跟不上监管形势,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分析研判,全力做好四季度全盟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当前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及时对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科学研判,紧盯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专家、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会诊排查,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进一步发挥好盟安委会、安委办指导协调、督查督办作用,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严格按照“五到位”要求,严格整改销号,及时跟踪复查;对重大隐患抓住不放、一盯到底、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二)严格规范执法,严肃事故调查处理。进一步巩固示范执法工作成果,扩大示范执法范围,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突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法律文书使用,加强执法案卷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案卷评查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管理水平。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查明事故原因,严格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健立完善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加强动态达标管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推动安全培训由“三项岗位”人员向全员培训转变,在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功能。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履行好党组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体责任,善党建考核机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地抓牢“四风”整治和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努力建设一支“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队伍,确保盟委、行署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面落实。
各位新闻媒体的同志们,大家好!今年以来,全盟上下始终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整体发力、坚持大干实干,全盟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效益提升,质量改善,活力增强,转型创新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现将经济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初步核算,前三季度我盟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3%,其中: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2%;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
前三季度,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4%,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势头。农作物播种面积预计与去年基本持平。绿色、有机、特色作物种植产业发展迅速。前三季度,我盟草原畜牧业养殖规模继续缩小,农区舍饲养殖进一步扩大,畜禽养殖总量小幅下降。
前三季度,全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月当月增长36.4%,累计增长14.2%。当月增速高于全区7.8个百分点,累计增速高于全区8.2个百分点。在全区十二盟市中增速位列第二位。轻工业同比下降2.3%;重工业同比增长14.6%。国有企业同比增长37.6%;股份制企业同比增长1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27.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比增长3.1%;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同比增长37.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14.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同比增长22.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同比增长34.9%;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同比增长38.5%。焦炭价格同比增长12.2%;电石价格同比增长11.2%;纯碱价格同比增长5.8%;靛蓝价格同比增长41.6%。
前三季度,全盟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4.6%,高于自治区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8个百分点,在全区十二盟市中增速位列第六位。其中:第一产业同比下降38.5%;第二产业同比下降23.2%;第三产业同比下降23.8%。
前三季度,全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7.4亿元,同比增长8.9%,快于全区平均增速(6.9%)2个百分点,在全区十二盟市中增速位列第一位。其中城镇消费实现51.2亿元,同比增长8.9%;乡村消费实现6.2亿元,同比增长9.5%。
前三季度,全盟进出口总额实现35.6亿元,同比增长23.5%。其中:进口额实现31.4亿元,同比增长26.1%;出口额实现4.2亿元,同比增长7.3%。策克口岸过货量1027.6万吨,同比增长7.9%。
前三季度,全盟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7.5亿元,同比增长1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9.4亿元,同比增长9.1%。全盟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4.5亿元,同比增长1.3%,四大税种增势强劲,其中,国内增值税累计完成4.6亿元,同比增长38.3%;改征增值税累计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12.5%;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1.1亿元,同比增长7.4%;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0.7亿元,同比增长23.5%。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9.8%,自治区同比下降7.2%。
前三季度,全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87元,同比增加1953元,增长7.9%。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035元,同比增长8.8%。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902元,同比增长8.2%。
全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49元,同比增加2079元,增长7.4%。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99元,同比增长7.9%。全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10元,同比增长7.3%。
全盟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77元,同比增加1166元,增长9.2%。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45元,增长8.9%。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91元,增长9.6%。
前三季度,全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增长3.7%,与二季度相比回落0.5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品全部呈上涨态势,其中:食品烟酒同比增长4.0%;衣着同比增长3.5%;居住同比增长3.2%;生活用品及服务同比增长0.7%;交通和通信同比增长3.1%;教育文化和娱乐同比增长0.3%;医疗保健同比增长9.2%;其他用品和服务同比增长0.2%。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增长2.1%,自治区同比增长1.8%。
总的来看,前三季度,我盟国民经济运行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经济形势仍复杂严峻,经济稳中有进的态势仍需巩固。下一阶段,我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实现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记者:发言人你好,刚才您提到前三季度全盟经济运行保持平稳态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比增长达到9.4%,您怎么看待9月份整个经济的表现?谢谢。
刘振光:好的,刚才我在新闻通稿中提到前三季度全盟经济运行保持平稳态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达到9.4%,是2014年以来最高增速。关于9月份或者当前的经济形势,我想用三句话进行概括。
第一,经济平稳运行韧性很强,9月份生产需求总体平稳,物价涨幅比上月有所回落。进出口总额保持两位数增长,形势持续向好。从就业来看,1-9月份,新增就业3395人,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1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同比下降0.26个百分点。主要经济增长指标在去年同期基数比较高、近期国内外不确定性增多的情况下,特别是扎实推进结构调整的情况下,取得这样的效果,这充分说明我盟经济的韧性很强。
第二,经济提质增效态势良好。企业效益保持较快增长,1-9月份,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3.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4.2%,高于去年同期15.7个百分点和16.5个百分点。1-8月份,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了274.8%,比去年同期加快了208.4个百分点,所以企业的利润非常好。8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同比增长42.5%,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2.7个百分点。六大主要工业行业均呈现不同程度增长。
第三,经济结构优化亮点较多。从需求来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今年以来,增速在全区十二盟市排位中连续保持前三位。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也在不断优化,尽管增速增长收窄,但投资增速仍高于全区增速8个百分点。从旗区来看,均呈现企稳向好的态势,尤其是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业增加值增速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都呈现出快速增长,增速明显高于全盟平均水平。说明我盟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在增强。总的来看,不管是从增长指标、民生领域的指标,还是结构、质量、效益的指标来看,我盟经济当前延续着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并且在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记者:发言人你好!刚才您在通报中提到,前三季度我盟一般公共预算收较快增长,那么我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长点和前三季度我盟重点项目支出的情况,您能否向我们详细阐述一下?
刘振光:好的,刚才我在新闻通稿中提到前三季度,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9.42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列全区第二位)。支撑我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增长的因素主要是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截止9月末,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4.54亿元,同比増长1.3%,占一般公共预算的74.8%,
其中:増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四大主体税种共计完成8.94亿元,占税收收入的61.5%,同比增长26.2%。其他税种大部分实现增收,部分税种增幅较大,对财政收入贡献有力。截至9月末,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4.97亿元,其中民生支出古比78.1%,八项支出(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共八项民生支出)累计完成33.99亿元,同比增加0.55亿元,增长1.7%。分项目看,科学技术支出累计完成0.27亿元,增长2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累计完成2.13亿元,增长9.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累计完成3.45亿元,增长5.7%;节能环保支出累计完成1.05亿元,増长30%:城乡社区支出累计完成11.02亿元,增长25.5%;商业服务业支出累计完成0.35亿元,增长60.1%。
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全盟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性服务平台,2013年1月,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并投入运行,2013年11月,经自治区编委会批准,中心升格为盟行署直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活动,并对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2017年,中心按照《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阿署办发〔2016〕171号)要求,整合了盟级与阿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恢复了盟政府采购中心独立法人地位,设立了阿右旗、额济纳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3个分中心,依法承担起盟本级、阿左旗、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兰布和沙产业示范区所有项目,以及阿右旗、额济纳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土地矿业权出让和5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场交易,旗区分中心承担辖区内政府采购、产权出让和5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的交易组织。
2018年1-10月,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组织交易项目692宗次,成功交易项目491宗,交易总额23.88亿元,增收节支7029.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交易量减少26宗,交易额减少25.11亿元。
按照“1网站、3平台”模式,分步建设公共资源信息化交易系统。现一期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上线运行电子服务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了评标专家语音抽取、保函交纳保证金、双信封电子评标、暗标评审、联合体投标等功能,盟本级四大类业务基本实现全流程网上交易。二期项目按照“上联国家、自治区,终端覆盖旗区”的思路,经盟行署研究同意立项建设。目前,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所需硬件设备已到位并完成部署联调,新建的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政府采购、土地矿业权交易、产权交易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增设了招投标文件在线制作工具、电子签章、电子唱标、远程异地评标、数据统计分析等系统功能,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程电子化运行。旗区延伸覆盖已完成前期调研和初步对接,待必须终端设备配备到位后,即可实现全盟范围内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全程电子化。
2016年10月底,我盟作为首批完成对接的盟市之一,实现了与自治区和全国交易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推送。2018年8月,又作为首批互认盟市,完成与全区11家CA公司互认对接,实现CA互认自治区范围内全覆盖。近期,正在实施电子签章、签名的全区互认。信息化平台运行以来,全国各地4250家企业和个人在我盟信息化平台完成CA绑定,近1.73万家(人)次企业和个人通过信息化平台参与了1967宗次招投标活动;2015年4月,实现网上收退保证金以来,累计通过信息化平台收取保证金40.32亿元,退付保证金39.99亿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与运行,我盟走在了自治区的前列。
2017年12月,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胆探索按“标前、标中、标后”分段模式,设置了交易受理科、交易组织科、交易督查科三个业务科室,规避了分块操作模式下由一个人或少数人“一竿子”负责到底,一个科室既管受理、又管组织,还管善后且同体监督、全凭自律存在的廉洁风险,建立起了各科室之间、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成为全区首家按业务流程分段设置内设机构的交易中心。
交易受理科主要负责四大类交易项目的审核把关、进场登记、公告发布和时间、场地安排等工作;交易组织科主要负责进场交易项目开评标环节的现场见证和服务、评标专家抽取、交易结果确认、中标通知书发放等工作;交易督查科是内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进场项目交易全程的回溯监督、协助调查处理质疑投诉、业务档案归档管理以及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三个业务科室职责清晰、环环相扣、无缝对接,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部门组织、一个机构监督,理顺了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提高了运行效率。
为实现公平参与、便捷高效、服务优化、主体满意的目标,在依法依规组织交易活动前提下,不断强化措施,优化服务,取得良好效果。一是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重新梳理固化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产权交易等四大类交易业务流程,凡进场交易项目全部一套流程操作、一个标准执行。二是恢复盟政府采购中心独立法人地位,依法受盟级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代其实施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采购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府采购项目周期长、流标率高等突出问题,研究出台解决措施,提升采购效率。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统一格式标准,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面向全盟推行。三是严格按照科技档案整理要求,对历来形成的业务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整理,移交盟档案局保存,制定完善中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管理专业、档案资料齐全、存储使用规范。四是实施提质增效行动,凡要件齐全、合法合规的交易项目即来即办,及时受理、及时组织,法定时限一到即组织开评标,做到了“零等待、零延误”。五是增设交易受理大厅,实现四大类交易业务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制作发放进场交易“明白卡”,对进场项目需提交资料、交易各环节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必公开”原则,明确各类交易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拓宽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受众、增强公开时效,切实打通信息壁垒。七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法外交易环节,提高市场竞争度。八是取消平台收费,免费为所有进场交易项目提供无差别服务。创新推行“无纸化”交易,盟本级政府采购、土地矿业权、国有产权等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均可在中心门户网站免费下载,线上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标书制作成本。
一是建立了提醒告诫、多方互评和结果复核机制,对各方交易主体和交易行为进行写实性记录,形成招标(采购)人、评标专家、中介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等交易各方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模式。二是取消了开标前资质审验、保证金缴纳凭证换取等要求和限制,投标活动全流程线上运行,招标代理机构、公管办、交易中心三方在开标现场共同解密后方可获知投标人具体信息,有效杜绝了信息泄露和人为干扰,投标人只需在开标时跑一趟。三是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拒绝违规失信行为。严把项目“进场关”,凡报备手续不全、设置不合理条件的交易项目,一律拒绝进场交易;严把信息“保密关”,堵住投标信息标前泄露的一切可能,开标现场“三方解密”(招标代理机构、公管办、交易中心)后方可获知投标人具体信息,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和人为干扰;严把评标过程“见证关”,采取多方互评、现场写实等措施,全面记录评标区内人员的履职情况,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处处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信息链条;严把失信 “惩戒关”,主动公开失信主体“黑名单”,在CA办理和资质资格评审过程中,运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违规失信主体拒绝办理CA密钥,限制参与盟内项目交易或作废标处理。
邱志芳:逐一统计所有项目的流标原因,归集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投标供应商报名人数达不到开标条件引起的流标;二是投标供应商资格、商务或技术审查未通过引起的流标。深究其成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部分采购方在采购前期编制采购需求能力不足。所映射的根本问题是个别采购方对市场同类产品的摸底调查不充分,提交的产品参数、配置规格多是照搬照抄已经使用几年的产品,或原文摘抄自网上,受地域、时间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并不能全面迎合本地市场的供货情况,造成技术参数畸高畸低,导致竞争不够充分,出现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低劣等现象。
二是部分项目采购预算价偏低,供应商投标积极性不够高。有些项目在申报采购预算前,采购方未进行合理的成本测算,或过分压低采购预算,形成笼统预算、粗略预算,而产品运输成本、安装成本、调试成本及企业利润等费用未充分考虑。在以最低价中标的竞争性谈判方式政府采购中,投标供应商需进一步压低自身报价提高中标率,导致最终成交价逼近成本价,挫伤供应商的投标积极性。
三是部分供应商依法、依规、依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识不够强。在我盟政府采购资格门槛逐步放低的情况下,仍有部分长期投标的供应商因电子投标操作失误、忘带资质原件、超出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等低级错误而“被拒门外”,这与供应商未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内容导致投标文件制作失误有着紧密联系,说白了就是对依法、依规、依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识不够强,对所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够重视。
四是部分评标专家业务水平不足,责任心不强。库内专家素质良莠不济,部分评标专家因业务水平不足、评标责任心不强、评审随意性较大,对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把关、审核不严格,最终导致供应商质疑,项目经专家复审后只能按废标处理,被迫进行重新采购。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因素都不是单独作用,多为环环相扣、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的。流标的出现,延误采购需求时间、增大采购成本、延长采购周期,使整个采购工作处于被动,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为提高采购效能,规范采购行为,盟政府采购中心结合上述原因,认真研析,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采购人实务操作培训。针对采购人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利用场地资源优势,组织采购单位培训会,以采购质量和效率提升为核心,深入剖析政府采购政策要点,详细阐述采购业务工作流程,让采购人充分认识市场调查、成本测算的重要性,全面提高采购方采购需求、采购预算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示范作用,规范、准确编制采购文件,严格审查采购文件的合法合理性,逐项列明废标条款,做到“不漏”、“不粗”、“不错”,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邀请行业专家论证。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颁布执行后,针对采购文件做了很多的修改。如在资格条件中不再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授权、承诺等措施,不仅保证了市场交易规则的公平,防止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被少数厂家控制,而且还为投标人减轻了投标成本。
三是强化评标专家培训管理工作。以阿盟公管办为主导,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评标专家的培训与管理工作,规范评标行为,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记录评标过程中专家的不作为、少作为现象,及时报送公管办作为考评依据。对涉及评标专家的举报投诉,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专家,认真落实处理决定并予以公示,强化震慑效果。
邱志芳:一靠“制度”。通过分段梳理再造业务交易规范和操作流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力求用制度管住人、管住事、管住每一个风险节点,让交易活动置于阳光之下,确保交易依法依规、有序开展。首先在招标阶段,取消了法定程序规定之外的登记、报名、备案、资格审核等程序,中心不再接受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的报名,也不进行资格核验,保证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不受任何限制进入交易市场,有效防止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行为发生。其次在开标阶段,由招标人(采购人)组织,邀请监督单位以及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并如实公布和记录开标过程以及投标文件的唱标内容,以加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以及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之间的相互监督。再次是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保障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核验相关证件。根据查验结果作出否决某家投标人(供应商)还是否决全部投标的决定。经资格审查有效投标人(供应商)为三家以上的,继续开展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递交的每份投标文件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有效的减少了人为干扰和暗箱操作。最后实现了线上交退保证金,取消了保证金缴纳凭证换取等要求,规避了在保证金缴纳环节泄露投标人信息风险。同时规定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我中心保证金专户,有效避免了借用他人企业资质来进行围标串标的行为。
二靠“科技”。就是依靠科技手段,实现电子招投标。通过电脑程序固化交易流程,从项目登记、招标申请、备案审核、发布公告、投标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退付)、身份证签到、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唱标、评标、中标公示等业务流程全部在网上操作,真正实现网上留痕交易,实现“背靠背”交易。这样,在正式开标之前,任何人都无法获知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等情况,消除了人为干预、暗箱操作空间。开标会现场,只有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通过三方(所谓“三方”是指公管办、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后,方可查看投标人报名、保证金缴纳、投标报价等情况,做到互相监督、相互制约,保证交易活动正常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系统自动记录并保存网上交易的全部操作痕迹,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和纪检监察、公管办等部门可实时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三是对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廉政教育学习,风险排查,并进行重要岗位、重要人员轮岗。按照“标前、标中、标后”分段模式,设置了交易受理科、交易组织科、交易督查科三个业务科室,规避了分块操作模式下由一个人或少数人“一竿子”负责到底,一个科室既管受理、又管组织,还管善后且同体监督、全凭自律存在的廉洁风险,建立起了各科室之间、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邱志芳:一是对专家的入库、抽取及对专家的日常管理都严格都按照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建立了提醒告诫、多方互评和结果复核机制,对各方交易主体和交易行为进行写实性记录,形成招标(采购)人、评标专家、中介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等交易各方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模式。
二是为加强对全盟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针对工作中出现的专家管理和考核的问题,在对过去几年中对专家库管理经验及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出台了《阿拉善盟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制度》。
三是主动与有关单位联系沟通,新征集司法、消防、乐器、餐饮设备、哈伦能源等特殊专业专家52人,现综合评标专家库已达536人。对入库专家进行业务培训,使评标专家明确评标的权利、义务、评审方法及评标程序等内容,专家的业务素质有效提升。对于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负责、不认真导致项目评审出现严重问题的情况坚决进行严肃处理,上半年对在在巴彦浩特镇城市市政道路锡林南路延伸段工程项目评审中评标不认真、不负责的三名专家进行了通报批评。
各位领导、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受盟公安局党委委派,由我代表盟公安局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在此,我代表盟公安局党委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统一部署,我盟公安机关自9月2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盟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目前“百日整治”行动已经开展40多天,全盟各级交管部门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面我向大家做以简要介绍:
这次 “百日整治”行动是盟公安局党委确定的全年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全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年终收官之战,盟公安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目标,就是要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防事故、保畅通、促稳定”这一主线,以“严管出安全、严管出文明、严管出秩序、严管出法制”四个严管为工作理念,最终达到实现源头隐患得到有效消除,道路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车辆得到有效管控,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盟范围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专项行动期间,我们主要是在城市道路、主干公路、农村牧区“三个方面”集中开展五大攻坚战。一是强化研判,切实打好事故预防攻坚战。我们利用支队、大队“两级”指挥平台等现代科技信息化手段,及时分析预测道路通行能力,提前预警,来提升预防事故效能。二是屯警于路,切实打好路面防控战。重拳治理“两牌”(套牌、假牌)、“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三车”(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三超”(超员、超速、超载)、不系安全带、不礼让斑马线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抓住重点,切实打好源头隐患歼灭战。以“八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为重点,集中排查清理违法违规情况,严格落实源头隐患“清零”行动。四是宣传曝光,切实打好宣传攻势战。“百日整治”期间,基层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让交通安全理念深入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心中。五是协同联动,切实打好共治合成战。积极协调安监、交通部门,健全重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安全隐患按月通报抄告制度,强力推动安全隐患整改。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盟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1万起,同比上升了58%,特别是查处重型货车超载55起,同比上升120%,超速行驶5365起,同比上升179%。执法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明显提升。城市方面,严查“三驾”、“三乱”、不系安全带、不礼让斑马线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1.5万起,同比大幅上升32%,迅速形成了强大震慑力,整治效果初步显现。全盟公安交管部门共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发布微博、微信1260条。重点驾驶人审验率达97%,换证率达99%,“八类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较之前有了大的提升;全盟各级交管部门集中向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通报隐患车辆24辆,重点驾驶人13人,安全隐患企业5家;排查出道路隐患16处,全部通报交通部门要求落实整改,现已完成整改10处,其他6处正在整改落实当中。全盟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00%,较好的完成了盟委行署和盟公安局党委的要求。
刘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交警支队着重加强隐患清零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对全盟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通过微信公示号、微信朋友圈、公告公示栏、业务大厅电子屏、发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或告之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逾期未审验、未换证驾驶人名单及车型车号,并把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八类重点车,对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危害怀作为重点宣传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促进重点企业及驾驶人自觉参加并支持交警部门驾驶审验和车辆检验工作,让安全隐患消失在源头治理中。
二是深入全盟重点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查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及交通违法多未处理的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及时“清零”;切实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培训,提醒重点车辆驾驶人杜绝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文明礼让、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驾驶人安全责任,加强GPS24小时监控值守,严格执行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休息制度,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是召开“两客一危”8个运输企业座谈会,加快“隐患清零”工作进度。涉车企业组成责任专班,一周内将逾期未报废、未检验车辆处理完毕。同时向教育局、交通运输委员会、运管和安监等部门通报。运输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牢固安全意识,加大管控力度,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目前,全盟危险货物运输车检验率达92.6%,大型公路客运、大型旅游客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达到100%。重型货车逾期检验率达91%,重型挂车检验率达74%,农村面包车检验率达85%、报废率达100%。危化品车报废率达99%,重型货车报废率达97%,重型挂车报废率达98%。重点驾驶人换证率达99%,审验率达96%。
刘傧:今年以来,交警支队聚集群众办事反映强烈问题,紧紧围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20项“放管服”改革为目标,不断创新便民服务模式,切实推动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落地生效,让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改革“红利”。9月1日起,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全面启动。
在改革窗口服务方面推出4项,实现“一次办、马上办”。申请材料四个减免。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的逐步免予提交。18类业务一证即办。对补换领驾驶证等车驾管业务凭本人身份证明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整合车驾管业务窗口,推行缴费电子支付,实现“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提供查询服务终端机、自助选号机、互联网选号及自助照相机等多种自助服务,减少窗口排队等候。
在“互联网+交管服务”方面推出4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交管服务网上办理。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实行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安全教育网上学习。试点驾驶人审验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在延伸下放业务方面推出8项,实现“就近办、便捷办”。社会服务网点代办。由鼎新服务站代办新车注册登记,提供选号、缴税等“一站式”服务。邮政服务网点代办。由新世纪广场邮政局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机动车补换领号牌等业务。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利用乡镇交警中队等部门,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机动车补换领号牌等业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建立“警保联动”机制,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事故。实行车辆全国“通检”。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更好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推行网上预约检验,网上申领免检标志。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省内居民持身份证全省范围内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推出4项,保证“依法办、规范办”。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本着“业务延伸下放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确保放而不乱,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的重要任务。民政局党组认真学习传达、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民政领域各项脱贫工作。民政部门,立足自身职责,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落实,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产业等其他政策扶持生活仍然困难的,重点通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使其基本生活有保障、病有所医、残有所助,有力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出台政策,精准施策。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及盟委、行署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和《阿拉善盟脱贫攻坚2018-2020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制定了《阿拉善盟生活特别困难群众救助办法》、《阿拉善盟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阿盟民政局脱贫攻坚各年度计划》、《阿盟民政局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阿拉善盟民政局脱贫攻坚责任书》等多项政策和制度,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牵头与盟财政局、扶贫办联合下发《阿拉善盟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阿拉善盟关于享受低保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金发放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及时转发自治区民政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补充意见的通知》,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精准认定、综合施策”的思路,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同类型的致贫原因实施精准救助,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牧区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突发重特大疾病的因病致贫贫困人口纳入我盟医疗救助范围;将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和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多措并举,大力推进社会救助政策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
因地制宜,全面落实。一是逐年提高农牧区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生活供养标准,每年增幅不低于8%。2016、2017、2018年农牧区低保标准分别在上年度基础上增长了7%、8.5%、15%,保障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5994元、6504元、7480元;农牧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在上年度基础上增长了8%—44%,供养标准分别达到2016、2017年9720元,2018年14000元;农牧区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在上年度基础上分别增长了8%、30%、65%,供养标准分别达到6480元、8455元、14000元,2018年实现了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统一。二是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全盟各旗(区)对符合条件纳入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 “三环节、十二步骤”工作程序,以户为单位进行精准认定,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数据核对工作规程(试行)》,对申请救助对象做到逢救必核,合理确定其保障类别及保障标准,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实现了动态管理、按户施保、差额救助。三是落实重点保障。对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保障标准10%的比例提高补助水平,有效保障了其基本生活,2016、2017、2018年分别涉及320人、320人、77人,发放资金分别达到10.772万元、13.8756万元、5.0566万元;对重度残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申请农村牧区低保的,将其整户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按户认定不符合农村牧区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单人户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2016、2017、2018年分别涉及3人、3人、4人。四是实施渐退帮扶。对通过扶贫项目和政策扶持脱贫的农牧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提供过渡期保障,实行渐退帮扶,为其继续发放一年的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确保实现稳定脱贫。2016、2017、2018年分别涉及34人、28人、35人,发放资金分别达到5.22万元、10.0474万元、12.9311万元。五是规范档案管理。对已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类救助档案封面上标注明显标识(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字样),将享受的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等详细记录在案,便于查阅和了解情况。六是信息反馈。盟、旗(区)民政部门每季度将享受社会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关数据反馈扶贫部门和卫计委,做到底数清晰。2016年末,全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57户5866人,享受各项社会救助政策1073人,发放救助资金169.21万元。2017年末,全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06户5645人,享受各项社会救助政策848人,发放救助资金148.05万元。2018年截止目前,全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9户320人,享受各项社会救助政策65人,发放救助资金30.49万元。
强化督查,不留死角。从2016年起,我局开展了民政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资金等督查工作,今年6月份召开全盟农村牧区牧区低保专项治理专题部署动员会,制定了《阿拉善盟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方案》,集中治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和规范管理不到位四方面的问题,坚决查处农村牧区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并于10月份组成督察组为期两周,对各旗(区)农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对各旗区查出的问题和工作成效进行了通报,督促对旗区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一一销号整改,做到立查立纠、立行立改。
下一步,我盟各级民政部门按照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强督查,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有效的举措,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中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孙景华: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是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之一,是打赢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主要包含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四项社会救助政策。
孙景华: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在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时,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孙景华: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完善地方低收入对象综合认定指标体系,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子女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的扣减,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牧区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二是继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腐败问题,进一步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提高困难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加强对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及时掌握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从第四季度开始,旗(区)民政局联合扶贫办、苏木镇对农牧区低保对象、贫困人口进行复核认定,双向筛查“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进退”落实情况。四是协调扶贫部门统筹使用扶贫开发政策,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牧区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确保这部分困难群体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等享受到相应的政策和项目扶持。五是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数据与扶贫部门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为认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实施低保政策兜底脱贫提供参考,助力脱贫攻坚精准施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