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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告中滥用禁用词、极限词将会受到处罚!关于广告法极限用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06 16:39:30    浏览次数:8
导读

  2017年淘宝双11活动中,绝味品牌的绝味鸭脖就因在官方旗舰店中放出不雅宣传图片,并附有“鲜嫩多汁想要吗”以及“鲜货”字样的盒装绝味鸭脖图案,而被公众谴责其消费女性。最终,工商部门以发布低俗广告为由,对绝味公司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在今年双11到来之际,南京工商部门在11月中,主要针对家用电器、电子产品、

  2017年淘宝双11活动中,绝味品牌的绝味鸭脖就因在官方旗舰店中放出不雅宣传图片,并附有“鲜嫩多汁想要吗”以及“鲜货”字样的盒装绝味鸭脖图案,而被公众谴责其消费女性。最终,工商部门以发布低俗广告为由,对绝味公司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在今年双11到来之际,南京工商部门在11月中,主要针对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母婴用品、粮油副食、医疗器械这5大商品种类进行监测,在天猫、淘宝、亚马逊等主要电商平台上的2916家店铺展开监测。监测结果表示,广告禁用语问题突出,绝对化用语、虚假性词语和医疗效果暗示类词语出现频率较高。

  “超低价格,史无前例!”“祖传秘方,中华老字号!”看到这些广告词,或多或少都能激发出顾客对商品的购买欲望,可你又是否知道,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后文简称《广告法》),这些词语都归属于禁用词语,使用这类词语在广告语中作为商品宣传的一部分,很有可能面临20万至以上的罚款。首先让我们来看几个禁用语示例吧:

  看完这些例子,是否会产生几个疑问:如今什么样的词语在广告语中禁止使用?法律中有哪些明文规定?先来看看《广告法》中是如何规范广告用词的吧!

  只有遵守《广告法》中内容才能保证正确、有效地传播商家的商品价值。这体现在各行各业的广告宣传中,商家在宣称“美年大健康是健康产业第一品牌”后,立即被工商局立案调查。而金门贡糖因一句“金门第一品牌,品尝美味的金门特产”中的“第一品牌”一词使用过于绝对化,也遭到了罚款。

  其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2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同时,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申请。

  近年来,淘宝商家因广告用语使用不恰当被工商部门罚款的情况更是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了百度经验词条“天猫极限词被工商局罚款怎么办”,以供商家解决问题。

  ——具体禁用词: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专供、特供、国家xx领导人/机关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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