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扬州市建筑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体建筑企业奋力拼搏,积极进取,在资质升级、市场开拓、优化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
在我市注册的一级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不含省部属及系统外企业),且在扬州国税和地税缴纳的入库税收合计达到400万元以上(以扬州市国税局和地税局提供的数字为准)。
3、荣获下列奖项之一的:(1)鲁班奖(含参建企业),(2)国家优质工程奖,(3)詹天佑最高奖,(4)本市辖区内获得国家级专业工程奖;
5、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含市政,不含独立法人子公司)和专业承包企业在扬州地税缴纳的入库税收分别达到1800万元、1000万元以上(以扬州地税局和国税局提供的数字为准,限于施工企业资质对应工程项目相关纳税额)。
1、发生较大以上死亡事故或本市辖区内发生两起及以上一般事故的(以市安监局统计口径、省住建厅事故通报或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1、企业申报。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对照评选条件,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元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市直企业直接报建筑市场监管处,逾期不予受理。有异议的企业,可带原始资料和票据到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审核。
2、评选公示。市城乡建设局成立2017年度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小组,对建筑业企业有关业绩进行复核,评选出入围企业,经审定后公示7天。
2017年,扬州市建筑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体建筑企业奋力拼搏,积极进取,在资质升级、市场开拓、优化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3550亿元。根据年初计划安排,市政府将对2017年度建筑业先进企业进行表彰。现将2017年度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注册的一级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不含省部属及系统外企业),且在扬州国税和地税缴纳的入库税收合计达到400万元以上(以扬州市国税局和地税局提供的数字为准)。
3、荣获下列奖项之一的:(1)鲁班奖(含参建企业),(2)国家优质工程奖,(3)詹天佑最高奖,(4)本市辖区内获得国家级专业工程奖;
5、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含市政,不含独立法人子公司)和专业承包企业在扬州地税缴纳的入库税收分别达到1800万元、1000万元以上(以扬州地税局和国税局提供的数字为准,限于施工企业资质对应工程项目相关纳税额)。
1、发生较大以上死亡事故或本市辖区内发生两起及以上一般事故的(以市安监局统计口径、省住建厅事故通报或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1、企业申报。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对照评选条件,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元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市直企业直接报建筑市场监管处,逾期不予受理。有异议的企业,可带原始资料和票据到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审核。
2、评选公示。市城乡建设局成立2017年度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小组,对建筑业企业有关业绩进行复核,评选出入围企业,经审定后公示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