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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的标准有哪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06 22:44:18    浏览次数:11
导读

  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以标准化技术服务、标准信息服务、信息化服务为主营业务方向。 公司立足专业的标准数据资源,在国内率先提出 “服务产品化,产品标准化”的理念。自主研发的标准动态管理系统序和方法》、GB/T 27578-2011《化妆品名词术语》、GB/T 37625-2019《化妆品检验规则》、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

  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以标准化技术服务、标准信息服务、信息化服务为主营业务方向。 公司立足专业的标准数据资源,在国内率先提出 “服务产品化,产品标准化”的理念。自主研发的标准动态管理系统序和方法》、GB/T 27578-2011《化妆品名词术语》、GB/T 37625-2019《化妆品检验规则》、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等。

  中国行业标准有SN/T 2206《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系列标准、QB/T 1685-2006《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等。

  1.1 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符合卫5261生4102要求的化妆品。确保1653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标准。

  1.2 化妆品系指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如表皮、毛发、指 甲、口唇等)或口粘膜,以达到清洁,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产品。

  1.4 地、市以上(含地、市)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实行卫生监督,县以上(含县)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辖区的化妆品销售实行卫生监督。

  1.5 在卫生部下设“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负责对全国化妆品安全性的有关重大和疑难问题进行评审,其办事机构负责受理进口化妆品原料及化妆品产品的注册,登记、审查等事宜。

  2.2.3 凡使用两种以上表3至表6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时,必须符合如下规定:具有同类作用的物质,其用量与表中规定限量之比的总和不得大于1。

  2.3.1.1 眼部、口唇、口腔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500/ml或500/g。

  2.3.1.3 每克或每亳升产品中不得栓出粪大肠群,绿脓杆菌,2,3.1.9 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2.5 化妆品标签上应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地、包装上要注明批号。对含有药物化妆品或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尚需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1 对化妆品的卫生指标的检验按(GB 7917.1—7917.4—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和(GB 1718.1—7918.5—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进行。

  3.2 对化妆品原料和产品的安全性评价按GB 79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进行。

  3.3 化妆品监督部门有权派员到所辖区化妆品生产厂检查生产过程的卫生情况以及抽样检查产品的卫生质量。

  3.4 监督人员抽检的产品,必须立即贴上封条,并贴标签注明采样地点、日期、采样人员和其它有关事项。

  3.5 监督部门应有计划地对化妆品生产和销售的卫生管理和产品的安全卫生问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关键词: 化妆品的标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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