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做好济宁市火灾防控工作、巩固火灾防控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敦促社会单位落实整改火灾隐患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强化社会监督、消除火灾隐患,现对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曝光。
存在火灾隐患:1、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2、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地址:兖州区中御桥北路133号存在火灾隐患:1、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1、二楼未设置封闭楼梯间,部分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未保持完好,一楼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二、三楼自动灭火系统未见末端试水装置,未设置室内栓系统,未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超期未维保;
2、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3、防火分区过大,三楼南侧墙体、二楼西侧楼梯部分隔墙使用泡沫彩钢板搭建耐火等级不足,二楼北侧缺少安全出口。
下一步,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结合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定期集中曝光火灾隐患,督促各单位主动、自觉地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快火灾隐患整改进度,提升我市火灾防控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