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的授权以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以规范形式表述,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并在本地区、本部门普遍适用的各种决定、办法、规定、规则、实施细则的总称。
除议案、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函和下级对上级的报告与请示显然与行政立法无关,其他九种形式,都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追问这个回答还是比较抽象,像我们机关部门,对内的文件,和对外的文件,具体的特定对象是哪些?追答问题是我们的立法本来就是很不严谨。
现行行政立法可能采取的形式就大致包括:行政措施、规章、命令、决定、行政法规、指示。——也许在立法中,行政措施被用来指称一种原则性的政策和方向,并不具体规定任何的权利义务,因此应该被排除在行政立法的方式之外。如果说行政规范性文件乃是行政规范和规章以外的行政立法规范,那么行政规范性文件可能采取的形式就包括命令、决定和指示,或者还加上行政措施,拥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政部门,就包括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的工作部门,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以后增加了直属机关)。
行政性规2113范性文件是指行政公署、省辖市5261人民政府,4102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各级政府所1653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以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以规范形式表述,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并在本地区、本部门普遍适用的各种决定、办法、规定、规则、实施细则的总称。
除议案、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函和下级对上级的报告与请示显然与行政立法无关,其他九种形式,都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