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对象为我省化妆品备案企业在国家药监局国非特备案系统中备案产品。按照要求,企业产品备案后三个月内须将备案后检查的资料和产品通过网上送检。已完成产品备案和上半年因疫情延误未能及时送检的企业须尽快报送检查资料。
备案企业须将检查内容要求的八项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版压缩文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监管部门提示,检查内容中第一项国非特化妆品备案监督检查登记表须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印章,第三项要求提交产品市售包装的四个立体面照片和最小包装的正面照片。
对已发送国非特备案后检查材料电子版邮件的企业,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进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已注册企业账号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责令改正”的问题产品限期三个月内整改完毕并重新送检,否则国非特化妆品备案系统将自动冻结企业注册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