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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朋友圈”卖高仿奢侈品苏州一女子被罚13万且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0 18:56:15    浏览次数:8
导读

  苏州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孙某,就从广州买进高仿奢侈品,再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虽然这种违法行为很有私密性,但仍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3月20日,澎湃新闻()从江苏常熟市法院获悉,这起在微信朋友圈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3.5万元。  孙某,198

  苏州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孙某,就从广州买进高仿奢侈品,再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虽然这种违法行为很有私密性,但仍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3月20日,澎湃新闻()从江苏常熟市法院获悉,这起在微信朋友圈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3.5万元。

  孙某,1987年出生,苏州常熟市人,中专文化。几年前,经人点拨,她找到了一条“一本万利”的财路,就是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的奢侈品牌皮具、饰品。

  2012年10月~2014年3月,孙某先后多次从广州市白云皮具城,向他人购进假冒CHANEL、LV等品牌的皮具、饰品。她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给朋友圈中的好友,后来,她又在其位于常熟市虞山镇某童装店内销售,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26万元。

  2014年3月11日,常熟市工商执法人员在该童装店当场查获并扣押多种假冒奢侈物品,包括假冒CHANEL皮包8个、假冒Cartier手表1只、假冒LV皮包3个等。到案后,被告人孙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该案审判长陆金保对澎湃新闻说,微信的朋友圈私密性很强,从卖家在相册上推销商品,到有买家主动联系,直到一笔笔生意成交,整个过程都会有一种不用怕别人知道买的是假货的安全感,这就很符合假冒奢侈品牌服饰买家的心理状况,也更加成就了售假者生意上的“成就感”。

  “这类高仿奢侈品,看上去品质还不错,买下来穿在身上、挂在身上,有人感觉很风光,满足了虚荣心,又觉得物美价廉。”陆金保举例说,一个高仿香奈儿包,孙某进货价可能是600~800元/个,卖出去是约为1000元/个,而香奈儿包真品可能要几万元。

  另外,微信圈基本上是熟人圈子,出于信任,“圈中人”也会帮助推销,从而造成微信售假红火。

  陆金保说,以前是淘宝网上可能会卖这种高仿奢侈品,这两年是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算是“与时俱进”。这种利用微信销售的新类型、新手段的犯罪行为,在全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仍然比较少。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解释一》规定: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虑到孙某还在哺乳期,到案后也坦白罪行、有悔罪表现、主动缴纳罚金,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常熟法院判决,孙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5万元。暂扣假冒物品予以没收。

  陆金保说,孙某进货可能花了20万元,销售额为26万元,可能赚了4~6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判处罚金13.5万元,惩处力度比较大,有警示意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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