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市分级诊疗的原则,以病案首页数据为基础,利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近三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例数据,按基层病种、常见病种、综合病种、危重症病种等分类方式,结合具体手术操作,按科学的统计方法测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病种分值库、特定人群疾病住院治疗费用周期性结算分值、诊治编码、医疗机构系数。
2、医保管理部门将初步测算的病种分值库和医疗机构系数下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后,收集反馈意见,协助医保管理部门对病种分型、手术分类、病种分值、医疗机构系数等进行调整。
3、在病种分值结算运行过程中进行数据动态跟踪分析,每月对病种分值结算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月度报告,对病种及分值提出新增、调整、删除等建议,为管理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确保分值库与医疗机构系数的科学合理,病种分值结算的平稳运行。
4、通过审核系统和人工分析,对各医疗机构上传的收费数据及病案首页数据不规范的情况进行筛选、归类及提示,辅助各医疗机构对上传的ICD10、ICD9-CM-3、三个目录等数据不标准、不规范情况进行整改,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病种分值结算工作的正常运行。
服务方根据病种分值结算的管理要求,结合医疗机构上传的病案首页数据,进行审核规则及审核系统的定制和调整,对分解住院、治疗方式不合理、ICD编码匹配、ICD9与手术(治疗)项目匹配等行为进行事后审核。
1.要以准确、高效为原则,利用近两年的住院结算数据,依托计算机系统便捷性,对各个病种进行分析并测算出每个病种对应的分值,对病种分值违规行为进行事后审核筛选工作。
2.要主动根据采购方的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及时调整病种分值的测算方法,满足医疗机构年终清算的需求。
3.必须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做好数据保密工作,工作人员必须签订《社保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采购方将成立评定小组,小组成员根据各服务方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按符合采购要求、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服务方。若出现两个或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评定小组根据服务方综合实力直接确定服务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