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我市召开媒体通气会,正式发布《台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规划》围绕建设“新时代美丽台州”的要求,确立了四步走的阶段目标,即:到2020年,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先行市和示范市全面建成;到2035年,率先在全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50年,更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达到发达国家前列水平。
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从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高质量发展乡村经济、健全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并提出深入实施乡村产业兴旺提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农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17类重点项目,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抓手、可操作、能落地。
市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副处长 颜学军:鼓励和支持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的县市区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台州市场化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优势,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深度参与我们乡村振兴;//规划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形成“城乡一体、区域协作、三生融合、镇村联动”的乡村振兴总体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