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泰山财经10月20日讯 因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绿地地产(济南)有限公司(下称绿地地产济南公司)日前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10月16日,济南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济综执处字〔2020〕第1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绿地地产(济南)公司在槐荫区齐州路东侧、日照路北侧建设的齐鲁之门B-2地块二期项目(F座),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应予以处罚。济南市城管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罚款18.1077万元。
企查查显示,绿地地产(济南)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为主营业务的地产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法定代表人黄平,注册资本170736.84万元人民币,由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95%,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
此次违规项目齐鲁之门,被称作济西双子塔,建成后将是集合写字楼及公寓的具有“新地标”性质的超高层建筑。本应是绿地在济南西城的代表之作,但绿地却无视法律法规,擅自交付未经竣工验收项目。记者了解到,在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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