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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鸟觅食布设400米“天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4 04:13:33    浏览次数:10
导读

  原本只是在集市上查处一起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的案件,却没想仔细一查,牵出了一家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在“飓风1号”专项行动中,现场抓获正在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嫌疑人刘某,经办案民警抽丝剥茧、深挖细查,接连侦破4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查获各种鸟类36只,其中国家二

  原本只是在集市上查处一起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的案件,却没想仔细一查,牵出了一家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在“飓风1号”专项行动中,现场抓获正在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嫌疑人刘某,经办案民警抽丝剥茧、深挖细查,接连侦破4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查获各种鸟类36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活体猴面鹰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死体雀鹰1只,死体杜鹃、蓝翡翠、翠鸟、小杓鹬等省级保护动物34只,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并对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刘某,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廖某以及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的江西新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文/图 吕军 记者周浔

  1月18日,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在全县各乡镇统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飓风1号”专项行动,9时许,该局刑警大队民警在赤岸镇集镇路口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正在沿街兜售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于是立即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带至奉新县森林公安局进行调查。

  经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称,这只活体猴面鹰是当天8时许,从赤岸镇洲子村廖某手中以100元的价格收购而来。1月1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奉新县森林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紧接着,该局办案民警立即来到赤岸镇洲子村对犯罪嫌疑人廖某进行传唤,因廖某不在家中,于是对廖某家属进行法律宣讲和政策攻心。1月18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廖某迫于压力,来到奉新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廖某供述,当天7时许,犯罪嫌疑人廖某做事途经该村下族组江西新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无花果种植基地,发现该公司在无花果种植基地西边架设的捕鸟大网捕获一只活体猴面鹰,于是将这只猴面鹰取下并以100元的价格卖给廖某。1月18日晚,犯罪嫌疑人廖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奉新县森林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19日上午,该局办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廖某指认下,来到赤岸镇洲子村下族组江西新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无花果种植基地,发现这个无花果种植基地东西两侧各有一张长约200米,高约5米的捕鸟大网,捕鸟大网上已网住许多鸟类死体。随后,该局办案民警将这2张捕鸟大网进行了拆除。经清点,这两张捕鸟大网上遗留有各种鸟类死体35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死体1只,杜鹃、蓝翡翠、翠鸟、小杓鹬等省级保护动物34只。

  1月19日中午,该局办案民警将江西新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传唤到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对该公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江西新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来到奉新县赤岸镇洲子村下族组租地栽种无花果、桑葚等品种。由于经常有鸟类到无花果基地觅食,影响无花果生长,于是在2017年8月,该公司便从网上购买了400米捕鸟大网,并分别用竹竿架设在无花果基地东西两侧,先后捕获各种鸟类36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活体猴面鹰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死体雀鹰1只,死体杜鹃、蓝翡翠、翠鸟、小杓鹬等省级保护动物34只。1月1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被奉新县森林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当场查获的1只活体猴面鹰已于1月19日下午被森林公安民警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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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防鸟天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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