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行业 » 正文

1000元的定金如何处理? 桐庐港汇大酒店和消费者各执一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6 03:39:15    浏览次数:59
导读

  “本想用1000元充当3张房卡,商家却要求再充2000元,以前没有这个说法。”姜女士去年在桐庐县迎春南路37号桐庐港汇  消费者姜女士介绍,“去年我们小学班主任要开同学会,当时我帮她们在桐庐港汇订了16间房,预付定金1000元,当天实际入住9间房。酒店销售员表示1000元的定金不能返还,可以留作以后订房消费。”  今

  “本想用1000元充当3张房卡,商家却要求再充2000元,以前没有这个说法。”姜女士去年在桐庐县迎春南路37号桐庐港汇

  消费者姜女士介绍,“去年我们小学班主任要开同学会,当时我帮她们在桐庐港汇订了16间房,预付定金1000元,当天实际入住9间房。酒店销售员表示1000元的定金不能返还,可以留作以后订房消费。”

  今年11月6日,酒店销售员黄女士在微信上说希望姜女士把这1000元消费掉,因为工作原因姜女士正好需要三间房入住,黄女士表示每间房是按298元的协议价格。对于能否使用1000元的定金,黄女士表示需要和领导协商。

  之后酒店给出的解决方案如下:去年共预订了16间房,来了9间,剩下7间没有来消费,为了使用定金,需要把当时的价格补齐(7×320=2240)取整数2000元,重新办张3000元的卡,这样定金就能一并使用了。消费者姜女士拒绝了该处理方案。

  随后记者拨通了姜女士提供的销售人员黄女士的电话,黄女士表示她不方便接受采访,他们的徐总在亲自处理这件事,并提供了徐总的电话。

  在电话中徐总表示:“这个事本身是消费者的责任,双方在之前签有一份合同,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最先违约的是消费者,我们按照合同不返还1000元押金是有据可依的,当时她表示2019年可以来使用,她本人也没来使用。我们当时签订的一式两份的合同权责义务是比较清晰的,合同我们提供给了市场监管部门。”

  对此,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瑾言表示,单看合同的话定金不退也许是符合合同约定的,但是事实上,经酒店销售员允诺消费者可以消费那1000元,就变更了定金的性质。销售对外就代表酒店,销售的允诺视为酒店的允诺。商家应当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经营。不应该在消费者实际要用的时候再临时增加充值的附加条件。

 
关键词: 宏远大酒店电话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68107.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