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车主,可凭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在云南省境内接受路面执勤检查、信息查验、办理部分现场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现场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等。此项措施是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为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推出的便民措施,不能替代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其他需要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办理的业务仍需带上实体证照办理。
驾驶证和行驶证均属“正常”状态的我省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车主,可通过微信关注“云南公安”公众号,根据提示办理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
在微信公众号搜索“云南公安”关注。进入公众号点击“个人中心”菜单,输入手机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然后选择“实名核身”,选择“快速验证”完成实名核身。
点击“个人中心”,点击“立即注册”后选择“同意”然后填写手机号码、验证码、点击“发送验证码”获取手机验证码、输入密码并再次输入密码确认,最后点击“注册”,提示注册成功。若已注册用户则直接输入手机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即可。操作如下图:
根据提示上传身份证正面和反面,上传成功并识别正确后选择“下一步”,在弹出的窗口中记住数字,然后根据提示信息点击“下一步”,手机调整为前置摄像头,然后开始录像并朗读刚才的数字,朗读完成停止录像,然后上传。操作如下图:
上传录制视频系统验证,系统验证成功,完成实名核身,然后点击左上角“关闭”返回微信公众号主界面。操作如下图:
点击“微警务”进入云南公安微警务服务平台,找到“办事服务”,选择“交警服务”后点击“证件信息化”进入云南交警总队证件信息化主界面,然后点击“办理驾驶证二维码”后根据提示点击“返回”证件信息化主界面,过2-5分钟后若办理成功则系统自动变成“我的驾驶证二维码”,点击进入就会看到我的驾驶证二维码(该二维码已加密)。操作如下图所示:
在云南交警总队“证件信息化”主界面点击“办理行驶证二维码”,输入车牌号码(注:该车为本人名下)后选择车型,然后点击“办理”,根据提示点击“返回”证件信息化主界面,过2-5分钟后若办理成功则系统自动变成“我的行驶证二维码”,点击进入后再点击“已办理机动车行驶证二维码”就会看到我的行驶证二维码(该二维码已加密)。操作如下图所示:
(2)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正常”,即无超分、停止使用、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转出、暂扣、注销、吊销、撤销、锁定、事故未处理、逾期未换证等情形;
(3)机动车行驶证状态“正常”,即无逾期未检验、扣留、转出、停驶、注销、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查封、锁定、事故未处理、被盗抢等情形。
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是云南省公安交管部门为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推出的便民措施、是应用信息技术对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进行便捷管理的手段,不能代替现行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
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车主,可凭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在云南省境内接受路面执勤检查、信息查验、办理部分现场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现场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等。交通警察经查验证件二维码真实有效的,不再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行为进行违法认定和处罚。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可凭电子信息二维码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现有除以下三种情形以外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凭证件电子信息二维码进行现场处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交通警察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或行驶证:
交通警察对现场发现的应当采取扣留机动车强制措施或者开具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查验证件电子信息二维码对机动和驾驶人信息予以确认,当事人接受违法处理时,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化管理,并不能替代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其他需要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办理的业务仍需带上实体证照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