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用卡的朋友很多,信用卡逾期的人群也在逐步增加,最近有个卡友说自己信用卡逾期账单6万多元,已经快1年了,最近银行的催收表示会直接起诉,并且要卡友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呢?真的会如银行催收说的那样吗?
根据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欠信用卡不还,可以涉嫌的行为就是恶意透支,那怎么判断是否属于恶意透支呢?一般认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还大量透支、随意挥霍高消费、抽逃,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就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逾期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如果符合上述行为,就可能属于恶意透支。
小编协商的经验所得:已经有相关政策并且可以协商的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但是申请分期还是要有必要条件的:持卡人已经逾期,暂时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欠款,并且没有被银行起诉之前,具备分期成功后的偿还能力;这几个条件缺一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