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林先生于工商银行揭阳市乔南分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到网点领取时经查询发现额度较低便要求注销该卡,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银行留底。后来林先生拨打工行95588热线查询注销进度时发现,其名下竟被该分行同时开通了三张信用卡,遂投诉到省消委会。省消委会介入处理后,工商银行一再拖延处理,多次致电督办均未得到正面答复。客服人员多次答复:“已做好登记,会提交给相关部门处理”。而当要求提供“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时,却被告诉其电话不对于外公开。因此,该投诉仍未得到有效搞定。
对于此,消委会称,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发卡银行应当公开、明确告诉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不允许在用户不知情或违背用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发卡银行受理的信用卡附属卡申请材料必须由主卡持有人以亲自签名、用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或持有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确认。”
上述工商银行完全不是在用户知情的情况下,就帮用户开通了信用卡,完全是不正确的行为,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自主优选权。不单只给用户造成麻烦,还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信用卡。意见有关部分可严格监控银行此种行为,需要严惩。
小财提示:办理信用卡一定要本人亲自办理,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资产证明等,在需要签名的文件上也要认真阅读后再签名。个人资料需要保管妥当,不随意泄露个人资料,避免被非法人士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