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延川县关庄镇二八甲村等5个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可研、测量、设计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延川县关庄镇二八甲村等5个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可研、测量、设计的采购项目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延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延川县关庄镇二八甲村等5个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可研、测量、设计的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延川县关庄镇二八甲村等5个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 4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缴纳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 5、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 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查询记录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含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