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专项市场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按照《郴州市中心城区市场布局规划(2010-2030)》、《郴州市推进中心城区专项市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郴政办发〔2017〕39号)、《郴州市推进中心城区专项市场转型升级的总体实施方案》(郴政办函〔2018〕51号)精神,鼓励七星农产品批发市场搬迁至符合规划要求的专项市场中国供销·郴州农副产品物流园。现就搬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支持郴州市市场服务中心自2020年11月10日起停止七星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田螺类农产品经营;2020年11月20日起,停止七星农产品批发市场干调类等剩余业态经营。同时鼓励以上业态经营户搬迁至中国供销·郴州农副产品物流园进行经营。
三、广大商户要以大局为重,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大力支持配合市场搬迁。对积极主动搬迁的,支持承接市场方郴州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承接市场方制定实施并负责解释。
四、搬迁期间,交警等部门将会对相关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给广大市民购物、出行等造成的不便,请予以理解支持。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郴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郴州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精神,振兴桥夜间马路农产品批发市场将依法取缔。现就取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0日起,城管、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始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振兴桥夜间马路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原振兴桥夜间马路农产品(含水产、果蔬)批发经营户有序搬迁至符合规划要求的专项市场。
二、振兴桥下区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将由政府依法收回,并用于市政公益事业,所有违章建筑将依法拆除。
为促进专项市场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消除高架桥下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郴州市中心城区市场布局规划(2010-2030)》、《郴州市推进中心城区专项市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郴政办发〔2017〕39号)、《郴州市推进中心城区专项市场转型升级的总体实施方案》(郴政办函〔2018〕51号)精神,鼓励振兴桥水产及蔬菜批发市场搬迁至符合规划要求的专项市场中国供销·郴州农副产品物流园。现就搬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支持郴州市香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20年11月10日起停止振兴桥水产及蔬菜批发市场经营,鼓励该市场原经营户搬迁至中国供销·郴州农副产品物流园进行经营。
二、振兴桥下区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将由政府依法收回,并用于市政公益事业,所有违章建筑将依法拆除。
三、广大商户要以大局为重,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大力支持配合市场搬迁。对积极主动搬迁的,支持承接市场方郴州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承接市场方自行制定实施并负责解释。
四、搬迁期间,交警等部门将会对相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给广大市民购物、出行等造成的不便,请予以理解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