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科技 » 正文

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 广州浪奇及高管收警示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1 18:04:15    来源:[db:来源]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67
导读

120

11月11日消息,日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赵璧秋、钟炼军、谭哓鹏、李艳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内容显示,经査,广州浪奇在2020年3月、8月、9月出现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应付保理款逾期的情形,截至9月24日,债务逾期合计10笔,金额3.95亿元。但广州浪奇直至9月25日才对上述债务逾期情况作出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等规定。

广州浪奇在知悉辉丰公司回函否认与公司签订过存储合同、确认辉丰仓没有公司存储货物,鸿燊公司法定代表人否认保管、运输过公司货物,相关存货存在重大风险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相关风险,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等规定。

赵璧秋作为广州浪奇董事长,钟炼军作为公司总经理,谭晓鹏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艳媚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广州浪奇、赵璧秋、钟炼军、谭晓鹏、李艳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键词: 广州浪奇,债务,
(文/网络)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络原创作品,作者: 网络。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748737.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