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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迈出互联网反垄断的第一步 首次尝试界定科技领域的反竞争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2 20:09:12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859
导读

11月12日消息 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

11月12日消息 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为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矛头直指近年来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对消费者进行大数据“杀熟”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乱象。

  监管部门将要整治的行为包括:利用排他性条款阻碍竞争,基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数据区别对待消费者,强迫消费者为获得想要的商品而进行捆绑销售。

其中,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主要是指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协议、决定可以是书面、口头等形式。平台企业利用规则、算法、技术、流量分配等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交易等行为也将被认定为“存在垄断行为”。

分析认为,此指南将是中国首次尝试界定科技领域的反竞争行为,也将从根本上改变互联网公司在中国的竞争版图。中国反垄断进行控制和加强监管的背后,是对每个人的利益的重视,也是数字经济综合发展的智慧考量。

受此消息影响,11月11日港股市场国内主要互联网巨头大跌,阿里、京东、腾讯、美团等集体低开低走,其中京东一度跌近9%创史上最大单日跌幅,美团、腾讯最高分别跌超13%、5%。

 
关键词: 监管 反垄断 科技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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